客委會辦理「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總經費18億4,793萬2千元,107年度預算數2億9,760萬元,決算數2億9,005萬元,預算執行率97.46%。經查:
(一)業務費及補捐助等經常性支出之相關編制規定
1.預算籌編原則:107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二、(三)規定:「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結果,財政健全與經濟成長應兼籌並顧。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
2.編製概算注意事項: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7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四、(二)規定緊縮經常性支出:「各種節令慶典經費,不得舖張。…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
(二)年度經常性支出,宜依預算籌編之緊縮原則確實檢討編列
行政院107年度施政方針「…行政院依據總統施政藍圖及『創新、就業與分配』等3項原則,全面推動國家各項建設及執行各項改革,為國家未來的永續發展奠定基礎…。」客委會配合行政院施政方針賡續進行第3期中長程計畫之「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計畫內容包括:1.辦理提升客家文化價值之藝術、文化、民俗活動;2.輔導客家藝文團隊成長、創新發展客家藝文展演及扶植國家級「客家傳統劇團」、「客家兒童合唱團」;3.辦理全國客家日、客家桐花祭、六堆嘉年華等跨域型活動計畫;4.辦理輔導地方客家節慶活動計畫;5.辦理「客庄藝文發展計畫」等工作。
由該計畫103年度至107年度預、決算情形觀之,103年度至107年度預算數分別為3億1,284萬餘元、2億8,834萬餘元、3億1,058萬餘元、3億567萬餘元 及2億9,759萬餘元,各為決算數3億784萬餘元、2億8,634萬餘元、3億762萬餘元、2億9,638萬餘元及2億9,004萬餘元,執行率各為98.40%、99.31%及99.05%、96.96%及97.46%,均逾9成6,預算執行情形尚稱良好(詳附表1),惟該計畫多屬年度經常性支出,仍宜依預算籌編之緊縮原則確實檢討編列。
附表1: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截至107年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補助件數
業務費
補助費
小計
業務費
補助費
小計
103
99,528
213,315
312,843
100,464
207,382
307,846
98.40%
930
104
85,544
202,799
288,343
84,912
201,432
286,344
99.31%
759
105
101,841
208,742
310,583
91,574
216,054
307,628
99.05%
719
106
135,225
170,449
305,674
116,945
179,438
296,383
96.96%
627
107
96,546
201,051
297,597
107,285
182,764
290,049
97.46%
653
合計
518,684
996,356
1,515,040
501,180
987,070
1,488,250
98.23%
3,688
※註:1.客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2.表列103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
(三)補助案之補助標準、公平性及效益性等較難具體衡量,應檢討現行辦理方式,以提升運用效益
客委會依「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輔導藝文團隊成長補助作業要點」及「輔導藝文團隊成長補助計畫督導評核要點」等規定。每年辦理補助地方政府及社團辦理各式客家民俗節慶、文化研習、地方藝術季、休閒觀光、傳統戲曲、民俗技藝、藝文策展等主題式客家文化活動。期藉由補助案活絡地方文化,讓客家族群更關心文化事務,提振自信心與榮譽感;另一方面帶動全民瞭解客家文化,提供不同族群交流觀摩之機會,豐富臺灣之多元文化,提升客家創新價值。
由103年度至107年度該計畫執行情形觀之,補助件數分別為930件、759件、719件、627件及653件,近5年補助案件合計3,688件為數不少(詳附表1),然辦理地方節慶活動(如客庄12大節慶、六堆嘉年華及客家桐花祭)多數計畫為原案續辦,鮮有創新思維及作法,長年以嘉年華式活動面貌辦理洵有檢討空間。又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研討及活動經費等應儘量減編,且捐助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多屬經常性消耗支出,其補助標準、公平性及效益性亦較難具體衡量。客委會允宜檢討現行客家民俗、藝術、節慶、文學、展演等活動辦理方式,逐年減少中央補助經費,將地方藝文或節慶等活動回歸由地方政府辦理,以提升經費運用效益。
綜上,「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近5年補助案件逾3千餘件,客委會允宜檢討現行文藝發展或節慶等活動辦理方式,並逐年減少中央補助經費,將活動回歸地方政府辦理,以提升經費運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