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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三、農田水利會無償照舊使用私有土地,可能衍生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問題,允宜預為因應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10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農委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石桂鳳羅玉姍

為利農田灌溉,需於田間興建灌溉排水等水利設施(包含導水路、幹線、支線、分線、攔水壩、水門及量水設備等),而興建或改善水利設施所需之工程用地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規定,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得報主管機關依法徵收,且原提供做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然經統計目前無償照舊使用私有土地之面積為2,911公頃,可能衍生成為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農委會允宜預為因應。茲說明如下:

(一)農田水利會未來改制為公務機關後,價購或徵收目前無償照舊使用私有土地之經費將成為政府或有之給付責任

據統計,目前農田水利會依上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第2項規定照舊使用土地面積約6,171公頃,包含公有土地2,645公頃、公營事業土地431公頃及私有土地3,094公頃,其中承租使用面積僅239公頃(占比3.87%),無償使用面積達5,932公頃(占比96.13%),無償使用部分又以私人土地居多(詳附表1),該等土地於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後恐將成為政府未來或有之給付責任。

附表1:農田水利會照舊使用土地概況表 單位:公頃

土地類別

農田水利會無償使用面積

農田水利會承租使用面積

農田水利會照舊使用面積合計

公有土地

2,624

21

2,645

公營事業土地

397

34

431

私有土地

2,911

183

3,094

合 計

5,932

239

6,171

※註:1.資料來源,摘自農委會107年8月22日公開之農田水利法草案預告說明。

2.表列合計欄數字有四捨五入之尾差。

(二)預估價購或徵收無償照舊使用私有土地所需經費約867.86億元,而迄至107年底止專戶餘額僅12.27億元

農田水利會為營運之需,其所有且非供農田水利事業使用 之不動產得在符合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以下簡稱財產處理要點)之規範下予以處分,且為籌措上開照舊使用土地之價購或租用財源,農委會於103年6月17日修正財產處理要點,依該要點第46點第2項規定,農田水利會應將處分財產所得價款提撥10%,作為價購、承租或依法補償照舊使用水利用地之財源,並另設專戶存儲。惟依農委會所提供資料,迄至107年底止預估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價購或徵收前開無償照舊使用私有土地所需經費計約867.86億元,然作為價購或徵收財源之專戶餘額僅12.27億元,尚不足855.59億元,倘將七星及瑠公2個財務狀況較佳農田水利會之財產處分款基金餘額228.23億元計入,亦尚有缺口627.36億元。

綜上,預估迄107年底如價購或徵收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無償照舊使用私有土地所需經費計達867.86億元,雖農委會自103年6月起已要求各農田水利會設立專戶以因應所需,惟目前尚有數百億元之缺口,為避免日後該等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後成為政府或有之給付責任,農委會允宜預為籌謀規劃,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分機:8657 石桂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