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短期經濟林及公有地造林綠化工作,辦理規劃造林、森林保護及生態保育等業務,林務局107年度於「林業發展-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計畫項下編列8億5,410萬元,決算審定數為7億2,645萬2千元。經查:
(一)短期經濟林造林面積近2年度均未達目標值,且有降低趨勢,允宜檢討改善
按林務局提供之資料,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計畫102年度至107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詳附表1),雖各年度預算執行率均逾8成,惟相較105年度近2年度執行情形略有下降趨勢,查該計畫執行成效(詳附表2),離島造林面積、辦理公私有林經營輔導、教育訓練及輔導觀摩及平地造林面積實際辦理數皆達目標值,其中平地造林面積遠高於預期,至短期經濟林於106年度及107年度實際造林面積均未達預期,其中107年度達成率低於50%,據林務局說明,主要係因「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林務局編列預算由農糧署執行)轉契作品項眾多,短期經濟林係屬轉契作品項之一,且農民基於自由意願申報轉作品項,多以短期採收作物品項優先,故推動成效未如預期。
據林務局說明,考量平地造林計畫已達政策目標,基於政府財政衡平,102年度起停辦平地造林計畫,並配合「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改推動契作短期經濟林,期達到活化農地,提高國內木材自給率,降低依賴進口木材,促進菇蕈、林產利用相關產業發展目的,然短期經濟林造林自102年度辦理後,其實際造林面積未能有明顯增加,且近2年度持續下降,允宜積極檢討並研謀改善措施。
(二)為使平地造林善加管理,允宜檢討現有檢測機制並加強輔導造林人經營造林木
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工作計畫中獎補助經費主要就離島造林及農民平地造林、短期經濟林、耕作困難地造林等進行補助,其中平地造林補助金額即占工作計畫總金額逾5成,為確保造林人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依據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第11點規定,可由相關機關定期進行檢(抽)測。查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就林務局造林計畫抽測案件及改正情形之調查,平地造林抽測案件仍有部分尚未回報,恐與該局係透過人工追蹤比對後續回報及改正情形有關,另檢測作業依上開要點規定可由公所辦理,惟公所檢測人力及設備較為不足,且亦有人員異動頻繁等問題,致相關檢測並未確實,允宜積極改善。
又林務局102年度至107年度因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第13點遭廢止其造林直接給付核准情形(詳附表3),以放棄造林案件數最多(平均84.34%),恐與平地造林獎勵期限較長(20年)有關,造林人易有疏於維護及管理造林地情形,為使造林地妥善經營,宜持續輔導造林人善加管理造林木。
綜上,雖平地造林獎勵於102年度起停辦,改推動契作短期經濟林,然近年度短期經濟林造林面積仍有改善空間,允宜持續積極推廣,另為使平地造林獎勵達預期效益,宜適時檢討相關檢測機制,並加強輔導造林人對造林木之維護管理。
附表1:102年度至107年度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相關業務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法定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執行率
102
1,103,044
922,460
83.63
103
912,549
840,764
92.13
104
807,509
767,265
95.02
105
680,219
670,300
98.54
106
758,537
691,281
91.13
107
854,100
726,452
85.06
※註:1.資料來源,林務局提供。
2.102年度至105年度包含平地造林及公私有林經營輔導計畫,自106年度起林產產銷輔導計畫及樹木保護與健康計畫移至該計畫項下。
附表2: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102年度至107年度執行成效
單位:公頃;處;場次
年度
離島造林
面積
辦理公私有林經營輔導
教育訓練及輔導觀摩
平地造林
面積
短期經濟林面積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102
50
57.46
4
4
7
7
162
1,078
720
33
103
70
78.5
4
4
7
7
56
600600
33
104
55
62.94
4
4
7
7
360
765
300
49
105
25
24.91
4
4
7
7
540
598
50
74
106
20
20
4
7
7
15
80
411
50
26.55
107
18
18.9
5
7
7
20
50
509
50
21
※註:1.資料來源,林務局提供。
附表3:102年度至107年度平地造林獎勵情形及遭廢止其造林直接給付核准件數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廢止案件
溢領
放棄造林
不可抗力因素
合計
102
614,257
555,997
6
36
3
45
103
609,399
540,320
5
32
5
42
104
477,957
477,883
6
44
0
50
105
456,224
455,997
1
34
2
37
106
442,116
440,353
4
32
0
36
107
435,466
417,735
2
32
5
39
※註:1.資料來源,林務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