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07年度於「營建工程」計畫科目下編列「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經費2,001萬4千元,惟計畫執行情形未臻理想。茲說明如下:
(一)「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各年度工程預算執行情形
為促進古蹟永續使用,監察院於102年向行政院提出「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經行政院審查後,於104年5月22日號函復同意辦理。核定總經費7,100萬元並納入古蹟外牆冷氣系統更新費用300萬元併案招標,合計可用預算數7,400萬元,自105年度至108年度循預算程序逐年編列辦理。惟查本計畫各年度之預算執行率欠佳(詳附表1),分述如下:
1.105年度:編列預算2,300萬元(含空調設備改善300萬元),全數未執行,於年底辦理保留。
2.106年度:編列預算2,000萬元,連同105年度保留數2,300萬元,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因工程進度延宕僅執行約1成經費,實支數437萬9千元,於年底再度辦理保留3,862萬1 千元(占該年度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之89.82%)。
3.107年度:編列預算2,001萬4千元,加計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783萬9千元、第一預備金92萬2千元、經費勻支103萬1千元及前2年度保留款3,862萬1千元,合計可支用預算數6,842萬7千元;至年底累計實支數4,585萬8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62.99%,並辦理經費保留2,694萬9千元。
(二)各年度工程執行情形及進度落後原因
洽詢該院說明各年度「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工程執行情形及落後原因,略述如下:
1.105年度為計畫第1年,年初提出修復設計規劃案經多次修正後於2月經文化部審定,自3月起辦理公開招標,第1次流標,第2次招標於10月中旬決標並進行後續工程事宜。惟因古蹟修復之先期工程整備作業期長,至年底依審查結果皆未達付款標準,致所編列預算2,300萬元全數辦理保留。
2.106年度賡續進行工程施作,於4月間先擇定北翼(忠孝東路側)、西翼(中山南路側)2處地點進行試作,陸續發現諸多潛藏問題並陸續解決,整體工程於9月2日始正式開工並依施作進度辦理估驗;截至年底實支數437萬9千元,並辦理經費保留3,862萬1 千元。
3.107年度計畫執行第3年,工程進行包括古蹟區西翼(中山南路側)及北翼(忠孝東路側)屋頂銅瓦(含屋面板檢修及木屋架更新)等,當年度實支數4,147萬9千元,至107年底累計實支數4,585萬8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62.99%。
綜上,監察院自105年起開始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惟至107年底累計預算執行率僅逾6成,各年度預算保留金額頗鉅,亟待強化計畫規劃與管控,落實個案節點管制,以避免造成鉅額保留情事。
附表1:監察院105~107年度「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之預算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用預算數
本期執行數
占可用預算數比率(%)
累計執行數
累計預算執行率(%)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預算數
預算調整數
合計
105
0
20,000
3,000
23,000
0
0%
0
0%
106
23,000
20,000
0
43,000
4,379
10.18%
4,379
10.18%
107
38,621
20,014
9,792
68,427
41,479
60.62%
45,858
62.99%
※註:1.資料來源,監察院。
2.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預算調整數含動支第一、第二預備金數及經費勻支數;
107年度保留數2,694萬9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