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業務」科目預算數118億8,693萬9千元,實現數118億988萬1千元,保留數7,330萬元,決算數118億8,318萬1千元,執行率99.97%,係各矯正機關督導及辦理收容人之教化、戒護、戒治、醫療等業務相關費用。近年(102年度至107年度,以下同)矯正機關整體收容比率已有大幅下降,惟部分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仍嚴重,謹說明如下:
(一)矯正機關整體超額收容情形已有顯著改善
依102年至107年矯正機關收容情形觀之(詳附表1),102年底至103年底核定容額均為5萬4,593人,因新增八德外役監獄與臺南第二監獄,104年底及105年底之核定容額分別提高為5萬5,676人及5萬6,877人,107年底核定容額再提高為5萬7,573人。實際收容人數自102年底高峰之6萬4,797人,逐年下滑減為107年底之6萬3,317人,超額收容人數自1萬204人減為5,744人,減少4,460人(減幅43.70%),超額收容比率自18.69%降為9.98%(減少8.71個百分點),顯示整體超額收容問題漸趨改善。
附件1:102年底至107年底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情形概況表
單位:人;%
項目
時間
核定容額
實際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人數
超額收容
比 率
102年底
54,593
64,797
10,204
18.69
103年底
54,593
63,452
8,859
16.23
104年底
55,676
62,899
7,223
12.97
105年底
56,877
62,398
5,521
9.71
106年底
56,877
62,315
5,438
9.56
107年底
57,573
63,317
5,744
9.98
※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
2.矯正機關核定容額係以合署辦公矯正機關表達,計51所;其中,104年度增加2所監獄(八德外役監獄與臺南第二監獄)。另臺北監獄新(擴)建工程已於106年10月落成,故107年度核定容額略有增加。
(二)多數矯正機關仍均有超額收容情事,且部分機關超額收容比率高於30%,管理風險相形增加
據統計,107年底51所矯正機關中,超額收容矯正機關計有36所(占比70.59%),並有10所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逾30%(占比19.61%),其中新竹看守所、桃園監獄、南投看守所、臺北看守所及臺中看守所分居前5名,超額收容比率各高達54.59%、54.27%、45.85%、41.61%及40.91% (詳附表2)。按空間窘迫易造成收容人身心壓力,管理風險亦相形增加,對矯正機關運作、收容人權益及教化作業等,均有不利影響。
綜上,矯正機關長期以來存在超額收容問題,截至107年底超額收容比率為9.98%,已有大幅改善,惟仍有近2成之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比率逾30%,不僅增加戒護管理風險,並有礙教化、技訓與輔導措施之品質,及影響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允宜賡續研謀有效之改善措施。
附表2:107年底超額收容比率逾30%之矯正機關明細表
單位:人;%
項目
矯正機關
實際收容
人數
核定容額
超額收容
人數
超額收容
比率
桃園監獄
1,967
1,275
692
54.27
高雄第二監獄
2,343
1,722
621
36.06
臺北看守所
3,022
2,134
888
41.61
新竹看守所
320
207
113
54.59
苗栗看守所
898
667
231
34.63
臺中看守所
2,046
1,452
594
40.91
南投看守所
439
301
138
45.85
臺南看守所
1,747
1,244
503
40.43
屏東看守所
893
674
219
32.49
基隆看守所
191
144
47
32.64
註: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