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 107年度於「回國升學僑生服務」業務計畫編列業務費1,634萬6千元,決算數為1,513萬7千元,執行率98.81%(含流出經費102萬7千元),其中包含組成委員會審查僑生技職專班申請學校之課程安排、師資設備、合作廠商與專班性質之關連性及配合度等,然經該會訪視承辦該專班之學校後,仍發現有部分未依相關規定辦理之情事。經查:
(一)關於僑生技職專班實習之相關規定
有關維護就讀「僑生技職專班」僑生於實習時應有權益之相關規範如下:
1.「僑務委員會補助僑(華)生技職專班經費作業要點」第三、辦理原則、(二)規定略以,承辦學校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華)生專班,除經費補助、核銷依本要點規定外,餘依「教育部補助及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實施計畫要點」及「技職校院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2.「技職校院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第6點、第1款及第4款規定略以,合作廠商之主要產品及服務與學校申辦之科(系)屬性應有高度關聯,且工作崗位技能內涵應與學校申辦科(系)課程相符,又合作廠商給予本計畫參與之學生生活津貼、待遇,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3.「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18條第1項第7款規定,建教合作機構不得於建教生違反工作規則時扣除生活津貼。
(二)僑委會每年組成委員會針對申請承辦僑生技職專班之學校,逐一就個案審查課程安排、師資設備等規劃內容
據僑委會說明,僑生技職專班為我國正規高職教育,教學課程屬教育專業,該會為期審慎,每年均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針對申請承辦之學校逐一審查其課程安排、師資設備等規劃內容,並請委員特別就課程與實習機構之連結把關。審查內容除包含學校之師資、設備、教學與管理是否有能力承辦並持續經營、學校申請開班之背景、目的及開班成效、課程安排是否符合辦理僑生技職專班之需求、學校是否符合辦理建教合作之條件以及是否設專人負責輔導管理、高級中等學校端與技專校院端科系之契合度及課程規劃之一致性外,更包含合作廠商與專班性質之關連性及配合度及近年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之情形等。
(三)經該會對各承辦學校進行訪視後發現,部分學校有未依技職校院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等規定辦理之情事
僑委會除於每期開課前組成審查委員會就承辦學校進行逐一審查外,為考核各校執行成果,該會另訂有相關訪視計畫,針對僑生技職專班承辦學校及實習廠家辦理訪視,內容包括訪視教學場地、宿舍,書面審查實習計畫、工作日誌等學生就學紀錄,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俾瞭解學生在校及在廠實際生活情形。
僑委會為瞭解各校辦理情形,經於106年6月及107年3月至5月訪視106學年度(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續辦之5校(包括新北市莊敬高職、桃園市方曙商工、嘉義縣萬能工商、高雄市中山工商及三信家商)及新辦之7校(包括桃園市成功工商、臺南市六信高中、高雄市高苑工商、樹德工商、華德工商、南投縣同德家商及嘉義縣協志工商),經洽請該會提供訪視結果,僅說明訪視內容(詳表1),然經審計部於抽查該會107年財務收支及決算時發現,訪視結果列有部分學校未符上開規定之情形,包括桃園市方曙商工部分學生反映,實習工作內容與就讀科別較無相關;高雄市三信家商學生反映實習廠家打工時薪與原先承諾金額不符;另有訪視委員提醒桃園市成功工商合作機構不宜以工作規則扣除生活津貼等情事,顯示部分承辦學校(合作廠商)核未依上開技職校院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落實辦理。
附表1:僑委會106年6月及107年3至5月訪視承辦技職專班承辦學校一覽表
日期
訪視學校
訪視情形與結果
106年6月
14日
新北市莊敬高職
勘查該校校園設備及中正、永和2處宿舍環境,並訪談7名在校僑生,針對該校課程教學、實習輔導、生活照顧及學習與住宿環境等項目進行瞭解,前次訪視應改進項目均已完成。
106年6月
23日
桃園縣方曙商工、
嘉義縣萬能工商
內容包括聽取學校簡報、巡視校園設施、僑生宿舍及學生上課情形等,並與各校經本會抽選共24位同學訪談,瞭解學生在廠及在校情形。
106年6月
27日
高雄市中山工商、
高雄市三信家商
由各校校長簡報學校辦理情形,並巡視校園設施及僑生宿舍,並與各校經本會抽選共32位同學訪談,瞭解學生在廠及在校情形。
107年3月
27日
南投縣同德家商
前往同德家商及實習廠家富成金屬科技公司實地訪視,內容包括聽取簡報、訪視教學場地及宿舍、查閱學生就學期間紀錄等,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
107年3月28日
桃園市成功工商
前往成功工商及實習廠家萬商國際物流公司實地訪視,內容包括聽取簡報、訪視教學場地及宿舍、查閱學生就學期間紀錄等,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
107年4月
19日
臺南市六信高中
前往六信高中及實習廠家老四川臺南東寧分公司實地訪視,內容包括聽取簡報、訪視教學場地及宿舍、查閱學生就學期間紀錄等,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
107年4月
24日
高雄市高苑工商
前往高苑工商及實習廠家熒茂光學公司實地訪視,內容包括聽取簡報、訪視教學場地及宿舍、查閱學生就學期間紀錄等,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
107年5月
04日
高雄市樹德家商
前往樹德家商及實習廠家新技專業髮型美容(建興店)實地訪視,內容包括聽取簡報、訪視教學場地及宿舍、查閱學生就學期間紀錄等,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
107年5月
7日
嘉義縣協志工商
前往協志工商及實習廠家巧新科技工業公司實地訪視,內容包括聽取簡報、訪視教學場地及宿舍、查閱學生就學期間紀錄等,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
107年5月
11日
高雄市華德工家
前往華德工家及實習廠家百容電子公司實地訪視,內容包括聽取簡報、訪視教學場地及宿舍、查閱學生就學期間紀錄等,並隨機抽選在校及在廠同學訪談。
註:1.資料來源,僑委會提供資料,本中心整理。
綜上,僑委會為期於連貫、完整之技職教育下,提供僑生精進技能機會,並縮短學用落差,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之目標,開辦僑生技職專班,每年並編列預算補助承辦學校學費、開辦經費、招生及輔導工作經費,期使僑生來臺學得一技之長並取得學位後,可選擇回到僑居國開創事業或留在臺灣貢獻所學。然經該會訪視各承辦學校,有部分學生反映實習工作內容與就讀科別較無相關等情事,該會允宜落實申請學校之審核,以提升僑(華) 生之學習成效。
(分機:1939 陳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