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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對有線、無線電視、MOD或 OTT等收視平臺市場秩序之維護,通傳會允宜審慎研謀妥適措施,以規劃良性公平之競爭環境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林佑樺

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為促進通訊傳播市場公平競爭與健全通訊傳播產業發展,107年度編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與「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決算數分別為5,434萬2千元與2億1,032萬元,其中,「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完成推動匯流創新數位經濟及管制革新計畫、通訊傳播產業匯流發展趨勢調查分析、網路治理議題交流與支援平台建置等;而「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則完成數位匯流/IoT資安威脅防禦機制暨資安實驗室建置、研究與導入通訊傳播產業資料加值應用及隱私保護之法規機制等。

通訊傳播技術與服務日新月異,傳統通訊傳播產業已朝多元匯流模式發展,據通傳會之107年度電視使用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分析結果,視聽眾主要收視平臺以有線電視比率最高(59.1%),電腦/3C產品其次(31.2%),第三為中華電信MOD(12.1%),第四為無線電視(4.1%)(詳附表1),而不同收視平臺使用滿意度方面,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與MOD均未超過6成,不滿意之原因主要多為「頻道收訊不清晰」、「影片重播率太高」、「經常斷訊」或「訊號很差」等,故為降低數位匯流多元平臺對現有通訊傳播市場之影響及衝擊,主管機關允宜積極研謀因應措施。

綜上,為因應數位匯流對現有通訊傳播市場之影響及衝擊,通傳會進行相關法制革新與趨勢調查研究等,惟相關平臺存有斷訊或內容、訊號不佳等因素,為維護視聽眾收視權益,對有線與無線電視、MOD、OTT網路影音等平臺市場秩序之維護,以及業者對用戶個人資料之搜集與使用,通傳會允宜妥予分析收集之資訊,審慎研謀適當措施,保護訂戶個資並規劃良性公平之競爭環境,以健全產業發展。

附表1:107年度主要收視平臺與使用滿意度調查結果 單位:%

項目註2

主要收視平臺百分比(市話)

收視平臺使用滿意度

有線電視

59.1

50.7

電腦/3C產品

31.2

80.4註3

中華電信MOD

12.1

58.9

無線電視

4.1

57.4

※註:1.資料來源,107年度電視使用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報告,本中心整理。

2.「項目」按該報告表4-2-1,採107年市話百分比較高者前四項。

3.收視平臺使用滿意度於107年將電腦/3C產品、聯網/智慧電視與雲端多媒體播放器合併為網路影音平臺使用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