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編列9項水資源開發計畫,其中6項辦理預算調整流用,2項修正縮減工程及預期效益,先期規劃作業及分期所需經費之評估,均待檢討加強
水利署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以下簡稱前瞻第1期)「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合共編列9項水資源開發計畫,預算數113億7,400萬元,決算數111億4,587萬5千元(含實現數97億1,291萬9千元、應付數14億1,120萬8千元及保留數2,174萬8千元),賸餘數2億2,812萬5千元。經查:
(一)計有6項計畫辦理預算調整流用,金額達5.08億元
比較所編9項水資源開發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詳如附表1),並依經濟部前瞻第1期執行進度及績效報告,除「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及「伏流水開發工程」修正計畫並調整績效指標,「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因金門自來水智慧水網執行及雨水貯留系統發包時程延後,故較原訂目標微幅落後外,其餘計畫尚達預定進度。茲評估說明如下:
1.「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因用地取得所需經費較原編數高及評估工程進度等,爰由預算執行尚有餘裕之5項計畫調整流入5億825萬元;調整流出計畫包含「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1億5,435萬元、「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1億6,765萬元、「伏流水開發工程」2,825萬元、「湖山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1億1,200萬元、「深層海水取水工程」4,600萬元。
2.「湖山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及「深層海水取水工程」調整流出數占所編預算逾5成,另「深層海水取水工程」預算賸餘數1,204萬6千元,占可用預算數2,400萬元之5成,詢據水利署表示,因所需用地皆屬公有土地,故原編用地及補償經費未支用。爰此,水利署對「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所編各項水資源開發計畫之執行進度及分期所需經費之評估,允宜檢討加強,以維政府資源之合理有效配置。
(二)「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及「伏流水開發工程」修正縮減工程及預期效益,先期規劃作業難謂周延詳實
為穩定區域供水,增加緊急及常態備援用水量,水利署於水環境建設中規劃推動「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原訂總經費34億元、工期106至109年度)及「伏流水開發工程」(原訂總經費20億元、工期107至110年度),惟於107年底計畫執行僅1年餘,即因地調結果出水量過低、地質問題、用地無法取得或當地民眾反對等,提出計畫修正減作部分工程及調整預期效益(詳附表2);其中:(1)「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總經費縮減為22.94億元(減幅32.53%),原訂提供桃園、新竹及台中地區地下水緊急備援供水量每日15萬立方公尺,下修為8萬立方公尺,減幅46.67%;(2)「伏流水開發工程」總經費縮減為16億元(減幅20%),原訂提供苗栗地區常態供水量每日1.3萬立方公尺,下修為0.3萬立方公尺,減幅高達76.92%。爰此,水利署對該2項計畫之先期規劃作業,難謂周延詳實。
綜上,水利署於「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編列9項水資源開發計畫,惟其中6項計畫辦理預算調整流用,金額達5.08億元,且「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及「伏流水開發工程」等2項計畫執行1年餘,即修正縮減工程並調降預期效益,水利署對於水資源開發計畫之先期規劃作業及分期所需經費之評估,均待檢討加強。
附表1:水利署前瞻第1期「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預算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法定預算數
經費流用
(占比)
可用預算數
預算執行情形
實現及
應付數
保留數
賸餘數
1.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
4,627,240
(2,912,447)
390,000
-154,350
(39.58%)
235,650
222,416
905
12,329
2.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
19,900,000
(13,439,000)
7,380,000
+508,250
(6.89%)
7,888,250
7,875,693
1,785
10,772
3.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3期
8,546,000
(7,200,000)
2,300,000
-
2,300,000
2,233,353
-
66,647
4.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
2,294,000
(2,294,000)
400,000
-167,650
(41.91%)
232,350
178,492
2,30951,549
5.伏流水開發工程
1,600,000
(1,600,000)
94,000
-28,250
(30.05%)
65,750
54,819
-
10,931
6.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
1,300,000
(1,300,000)
340,000
-
340,000
273,204
16,512
50,284
7.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
8,790,000
(8,790,000/水利署1,090,000)
250,000
-
250,000
238,172
237
11,591
8.湖山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
1,000,000
(1,000,000)
150,000
-112,000
(74.67%)
38,000
36,024
-
1,976
9.深層海水取水工程
400,000
(400,000)
70,000
-46,000
(65.71%)
24,000
11,954
-
12,046
合 計
11,374,000
-
11,374,000
11,124,127
21,748
228,125
※註:1.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
2.表列可用預算數為流用調整後之預算數;經費流用占比=經費流用數/法定預算數。
附表2:「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及「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修正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原核定計畫內容
修正後計畫內容
核定日期
期程
總經費
核定日期
期程
計畫總經費
1.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
106.07.10
106.09-109.12
3,400,000
108.02.14
106.09-109.12
2,294,000
修正原因及
績效調整情形
1.「防災緊急備援井網」施作範圍第1階段包含桃園、新竹及台中地區,第2階段推動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地,完工後納入自來水供水系統;地調結果部分規劃地點出水量低、水質不符及地方反對等修正減作部分工程,如桃園地區原規劃23口,調查後僅10口出水,評估規劃施作7口、台中地區(含備選)原規劃30口調查後僅14口(含新增)出水可施作等。
2.預期效益:提供桃園、新竹及台中地區地下水緊急備援供水量由每日15萬立方公尺,下修為8萬立方公尺;提供台中及屏東地區常態備援供水量維持每日10萬立方公尺。
2.伏流水開發工程
106.07.10
107.01-110.08
2,000,000
107.12.12
107.01-110.08
1,600,000
修正原因及
績效調整情形
1.原規劃於苗栗後龍溪與通霄溪、彰雲濁水溪、高雄高屏溪及臺東利嘉溪之適當位置,設置5處伏流水取水設施,增加伏流水取水量合計達每日20萬立方公尺以上。
2.後龍溪、利嘉溪伏流水工程為當地民眾反對,爰修正減作,並調增高屏溪伏流水工程件數,計畫總經費配合修正調減。
3.預期效益:原訂增加備援供水每日19萬立方公尺,提升為33萬立方公尺,常態供水由每日1.3萬立方公尺,下修為0.3萬立方公尺。
※註:1.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該2項計畫之修正計畫書。
二、「水與安全」及「水與環境」應付保留比率均逾5成,允宜研謀改善,並審酌氣候變遷之影響,因地制宜檢討各地防洪保護標準、治理工程及非工程防災或避災措施之完備性
水利署於「水環境建設」項下分別編列「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20.5億元及「水與環境-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12億元,主要用以補助地方辦理所管河川、區域排水及海岸等整治或環境營造改善工程,預算執行彙整詳如附表1,並評估說明如下:
附表1:水利署前瞻第1期「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之預算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預算數
預算執行情形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賸餘數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2,050,000
414,112
20.20
1,571,262
76.65
25,451
1.24
39,175
1.91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
1,200,000
479,138
39.93
689,285
57.44
6,866
0.57
24,711
2.06
績效達成情形
1.增加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保護面積5.93平方公里(目標值5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及排水路改善13.37公里(目標值13.2公里)。
2.完成水環境亮點13處(目標值10處)、改善親水空間31.87公頃(目標值30公頃)。
※註:1.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及該署前瞻第1期特別決算。
(一)應付保留比率逾5成,預算之執行及控管,允宜檢討加強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預算執行應付保留比率分別為77.89%及58.01%,依該署決算所編「歲出保留分析表」,主要為規劃或發包時程延後、招標多次未決、尚未完成驗收或合約跨期程等;允宜檢討加強對地方政府工程執行之督導及協調,以提高計畫執行效率。
(二)受極端氣候影響,已進行整治之地區仍無法完全免除水患,允宜因地制宜檢討盤點現行防洪標準及各地治水工程之完備性
為解決地方水患問題,中央政府自95年起賡續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95至102年度)」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至108年度)」,為加速整治,並於前瞻第1期編列「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迄107年底水利署以特別預算投入地方河川及區域排水之整治經費已逾1,200億元,完成改善面積約835平方公里,占全臺易淹水面積(1,150平方公里)約72.61%,已發揮相當減災效果。
參據水利署提供106至107年度我國重大淹水事件,主要以106年度0601豪雨、尼莎暨海棠颱風及107年度南部0823豪雨分別造成淹水面積2,066公頃、1,150公頃及4萬5,872公頃,影響範圍較大,惟主要淹水之河川或區域排水多為中央已投入整治者(詳如附表2),如107年度0823南部豪雨,主要為舊虎尾溪(雲林縣)、荷苞嶼排水(嘉義縣)、將軍溪排水(台南市)及土庫排水(高雄市)等積淹所致,迄107年底水利署就該4條河川或排水已投入整治經費約102.10億元,造成溢淹原因多係受氣候變遷短延時強降雨超出河川排水設計容量所致;有關各地防洪保護標準之妥適性、相關治理工程之完備性及非工程防災或避災措施之配合推動等,允宜因地制宜檢討調整。
綜上,水利署於前瞻第1期「水環境建設」編列「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補助地方辦理水患治理及水岸環境營造改善工程,雖工程進度已達預期目標,惟應付保留比率高逾5成,預算執行之控管,仍待研謀強化,且近年受極端氣候影響,已進行整治之地區仍無法完全免除水患,允宜因地制宜盤整檢討所規劃之防洪保護標準、各地治水工程及非工程避災或減災措施之完備性,以維成效。
(分機:1928 施岑佩)
附表2:106及107年度發生重大淹水地區,水利署以特別預算投入相關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經費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淹水
事件
淹水水系或區域排水系統名稱
淹水原因
中央特別預算投入整治情形
易淹水
計畫
流綜計畫
(迄107年底)
前瞻計畫
第1期
合計
106年/0601豪雨
1.大武崙溪排水
(基隆市)
降雨量超出區域排水系統設計容量、地勢低窪。
96,109
-
77,811
173,920
106年/尼莎暨海棠颱風
1.舊虎尾溪
(雲林縣)
舊虎尾溪溢堤。
477,851
567,898
1,848
1,047,597
2.三爺溪排水
(台南市)
排水主流水位高漲,下水道系統內水宣洩不及。
1,092,565
789,316
-
1,881,881
3.林邊地區排水系統
(屏東縣)
降雨量超出該地區排水系統設計容量、地勢低窪。
966,402
313,543
-
1,279,945
小 計
2,536,818
1,670,757
1,848
4,209,423
107年/0823豪雨
1.舊虎尾溪
(雲林縣)
雨勢過大,且地處地勢低窪地區,致排水宣洩不及。
477,851
567,898
1,848
1,047,597
2.荷苞嶼排水
(嘉義縣)
降雨量超過排水設計標準,外水高漲內水無法排出。
1,004,120
1,735,406
59,542
2,799,068
3.將軍溪排水
(台南市)
降雨量過大,地勢低窪,致兩岸集水區內水排出困難。
3,136,902
1,653,715
8,324
4,798,941
4.土庫排水
(高雄市)
短延時降雨強度大及日雨量超過區排設計標準。
1,300,540
186,982
76,970
1,564,492
小 計
5,919,413
4,144,001
146,684
10,210,098
※註:1.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表列經費含治理、用地及應急工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