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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第3項、水土保持局 日期:108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9款、農業委員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一、為確保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如期如質完成,允宜持續監督工程執行進度,並採滾動式檢討調整治理範圍

為辦理全國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水保局)於106年度至107年度於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項下編列「整體性治山防災(中程)計畫106至109年度(第三期)」預算數15億7,600萬元,其決算審定數為13億3,665萬元。經查:

(一)部分工程因用地取得費時、工程多次流廢標及天候影響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允宜積極檢討並研謀改善措施

水保局於前瞻基礎建設第1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詳附表1),其實現數及應付數合計為12億5,213萬9千元,保留數為8,451萬1千元。依據水保局提供之資料,第1期主要業務包含水庫集水區內之治理崩塌地、植生復育及土砂災害防治等,共核定辦理保育治理工程235件,截至107年底已完工219件,施工中仍有16件(據該局說明,截至108年7月底所有工程均已完工)。

上開工程有部分案件預算辦理保留或進度落後情形,經詢據水保局說明,其主因為該等工程位處集水區中、上游之偏遠山區,施工較不易,致投標意願低落,延誤發包時程,且易受豪雨災害影響山區交通及施工,或改變地形地貌,致工程多有變更而進度落後,又該計畫部分土地於開工前需辦理用地取得說明會,辦理用地協調處理程序亦極為費時。為如期如質完成相關工程,允宜儘速辦理前置作業,針對多次流廢標工程適時檢討調整工程事項,並積極督促執行單位於汛水期前加速趕工。

(二)允宜定期檢討並通盤考量治理工程施作範圍及區域,以確保資源得以妥適配置

按審計部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水保局主要以40座重要水庫集水區為優先治理範圍,並依治理需求劃分3級治理分級(優先處理、一般處理及自然復育),惟經審計部運用地理資訊系統分析該局辦理工程區域後,發現部分治理工程並未依排定優先順序施作,其中一般處理區域案件占比(70.2%)較優先處理區域(11.89%)高,且部分治理工程非屬計畫書所列之40座重要水庫集水區治理範圍等情形,允宜適時檢討核定施作工程。為確保特別預算資源妥適配置,水保局允宜持續滾動檢討調整工程辦理範圍,並考量整體性、緊急性及地方均衡性,審慎評估工程施作區域及治理優先順序。

綜上,水保局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辦理水土保持及山坡地整治計畫因用地取得費時、工程多次流廢標及天候影響肇致部分工程有辦理保留預算或執行落後情形,允宜積極研謀改善;另為使投入資源得以妥適配置,宜定期滾動式檢討,並全盤考量各項工程之緊急性及地區均衡性,謹慎評估調整工程施作順序。

附表1:水保局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第1期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賸餘數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數

1,576,000

1,158,792

93,347

84,511

1,336,650

239,350

註:1.資料來源,前瞻基礎建設第1期決算審核報告。

(分機:1922 羅玉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