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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第10款、衛生福利部主管 日期:108年11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0款、衛生福利部主管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衛生福利部(以下稱衛福部)主管共計編列41億1,70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32億633萬8千元(其中實現數9億4,151萬9千元及保留數22億6,481萬9千元),預算賸餘9億1,066萬2千元1,謹就預算執行評估如下:

附表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衛福部主管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類別及名稱

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賸餘數

實現數

保留數

城鄉建設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2,897,296

455,862

1,838,962

602,472

數位建設

推動資安基礎建設

、保障寬頻人權

121,204

104,009

4,929

12,266

食品安全建設

308,000

271,167

15,785

21,048

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790,500

110,481

405,144

274,875

合 計

4,117,000

941,519

2,264,819

910,662

※註:1.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2.表內數據因四捨五入之故,致有尾差。

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計畫保留數偏高,且部分案件於設施修繕完成後未能及時開辦,允宜檢討研謀改善

衛福部及所屬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編列28億9,729萬6千元,決算審定數22億9,482萬4千元,占法定預算數比率79.21%。經查:

(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計畫保留數偏高,亟待持續加強推動

為因應未來長照需求,該部及所屬於「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下擬具「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預計於106年9月至110年8月間,規劃結合各市縣公有閒置或低度使用之空間,整建設置長照ABC據點及照顧管理中心照管分站(下稱照管分站),計畫總經費需求74.12億元,第1期特別預算執行期間自106年9月至107年度。其中「整建長照ABC據點」係補助衛福部所屬醫療及社福機構、老人活動中心、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衛生所、社區活動中心、其他在地閒置空間或土地等7類空間,設置長照ABC據點之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繕等所需費用;「整建照顧管理中心照管分站」則補助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之社區既有活動中心及衛生所(室),設置照管分站所需之修繕費用。

經查「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第1期預算數26億7,218萬4千元,執行結果,實現數為4億4,518萬元,核定保留數卻高達16億4,450萬5千元;另本計畫原核定補助案件計555件,惟受補助單位於案件核定後撤案者計53件(占比9.54%),顯示部分補助案件有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嚴謹之情事。參據衛福部表示前開計畫執行落後原因,係補助案件之工程規劃設計及施作時程較長,部分縣市政府執行計畫能力不足及工程招標階段歷經多次流標,多數補助案件於107年第4季始完成工程招標作業,致後續須辦理經費保留。鑒於長照衛福據點之布建速度與據點多寡攸關長照服務量能,衛福部允宜積極輔導地方政府提升計畫執行能力,並加速落實推動計畫。

(二)部分長照衛福據點於設施修繕完成後未能及時開辦,允宜研謀改善

依行政院於107年11月15日核定修正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該計畫第1期整建長照ABC據點及整建照顧管理中心照管分站等2項目所列受益人數之績效目標值約5萬餘人,惟部分由社會及家庭署補助地方政府修建之老人活動中心,如嘉義縣竹崎鄉老人活動中心、東石鄉老人活動中心及屏東縣政府之萬丹鄉老人文康活動中心等分別於107年7月至10月間竣工及驗收,截至107年底卻未依原規劃之據點類型開辦相關服務。究其原因,主要係續辦建物耐震補強工程、刻正辦理前置行政準備工作或輔導籌設、招募服務人力中等所致,為避免設發生設施閒置或低度使用情形,社家署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加速行政準備工作,並積極輔導受補助單位籌劃開辦服務所需人力資源,俾提供民眾所需之長照服務,以利達成計畫目標。

綜上,衛福部及所屬為因應我國長期照顧需求,擬具公共服務據點整備計畫,其中「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預算保留數偏高,部分補助案件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嚴謹,且部分縣市政府執行計畫能力不足,致執行進度落後。為使計畫如期如質完成,允宜持續督促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以利後續計畫推動。

二、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因部分縣市政府未能審慎規劃辦理,致執行進度落後,亟待檢討改進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於「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編列7億9,050萬元,決算審定數5億1,562萬5千元,占法定預算數比率65.23%。

為使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之補助及審查作業有所依據,衛福部於 106 年 8 月 14 日訂定「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之建構零至二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補助及評選作業要點」,明確規範市縣政府提案原則、補助項目、審查機制等事項,並於106年8月至107年4月間,分3階段函請各縣市政府提報申請計畫,核定補助共計247案。惟執行結果,臺北市士林、北投、文山、松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臺中市西屯區托育中心、彰化縣彰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雲林縣斗六托育資源中心及家庭福利中心,因申請補助之修繕費用無執行必要、室內裝修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建物無法取得合法使用執照等因素撤回申請,顯示各縣市政府辦理先期規劃作業未盡縝密。

另本計畫預計辦理「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布建托育資源中心」、「增修或改善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4項工作項目,共計新(修)建服務據點164處,實際執行新(修)建179處據點及充實改善60 處據點之設施設備,惟前述179處核定新(修)建之服務據點,因建物具安全疑慮、設置地點變更及無廠商投標等因素,截至 107 年底尚有11處據點未發包執行;至於已發包執行之168 處據點中,有144處集中於107年第4季發包,致107年底實際完工據點僅75處,約占核定據點總數4成,容待加強辦理。

綜上,衛福部社家署辦理「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核有各縣市政府於提報申請計畫時未能縝密辦理先期規劃作業,及部分計畫發包未如預期、施工落後,致完工據點約占核定據點總數僅4成,允宜督導各縣市政府針對落後原因研提具體改善方案並積極辦理,以提升計畫執行效益。

(分機: 1931 何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