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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二、物料存貨逐年增加,允宜評估最適安全存量並加強材料採購控管,以免積壓鉅額資金並徒增營運管理負擔 日期:109年2月 報告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物料存貨逐年增加,允宜評估最適安全存量並加強材料採購控管,以免積壓鉅額資金並徒增營運管理負擔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台電公司107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2,130萬4千元,較106年底209億8,916萬2千元增加20億3,214萬2千元(增幅9.68%)。亦較105年底206億919萬4千元增加24億1,211萬元(增幅11.70%)。據該公司表示,物料品項主要係輸、配電及發電系統建置、維護用料、機組運轉之安全備品等。惟該公司物料存貨持續增加,容屬積壓資金,徒增營運負擔,允宜檢討改善,謹臚陳如下:

(一)物料存貨漸增,積壓鉅額資金,並增加營運負擔,允宜審慎評估最適安全存量

台電公司98年度至107年度間,物料存貨金額整體呈增加趨勢,由98年底之49.65億元增至107年底之230.21億元,10年間增加180.56億元,增幅達363.67%(詳附表1)。

據台電公司說明107年底物料存貨增加之原因主要係:「1.為確保供電穩定,不斷投入輸、配電系統電網建設與維護,配電設備擴大資本支出預算,逐步推動防災韌性計畫、時間電價及AMI智慧電網等需求,及颱風期間搶修須儲備適當庫存。2.為配合政府核能政策、空污改善及增加夏季供電等要求,部分電廠陸續增建/改建發電機組及辦理既有機組之改善工程計畫,為確保運轉,需儲備維護及安全備品,致發電設備備用零件增加。」。

台電公司為確保供電穩定,儲備相關設備材料備品,雖有其必要性。惟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需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無異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電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比逾8成以上,積存巨額物料存貨,容屬積壓資金,增加營運資金需求與財務負擔,台電公司允宜審慎評估其物料之最適安全存量並妥善管理。

附表1:台電公司近年物料存貨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 目

98年度

101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物料

4,965

11,137

19,810

19,509

20,609

20,989

23,021

與上年度比較

-982

-704

+8,740

-301

+1,100

+379

+2,032

增加幅度(%)

-16.51

-5.95

+78.95

-1.52

+5.64

+1.84

+9.68

與98年度比較

-

+6,172

+14,845

+14,544

+15,644

+16,024

+18,056

較98年增加幅度(%)

-

124.31%

298.99%

292.93%

315.09%

322.74%

363.67%

※註:1.資料來源,摘錄自台電公司各該年度決算書以及台電公司提供資料,本報告整理製表。

(二)部分具特殊性之工程材料及零配件,其轉化用途困難或轉化運用之可能性偏低,允宜適度揭露相關資訊

據台電公司表示:「本期存貨金額中,龍門核能計畫之存貨金額約為92.67億元(主要為工程材料之58.53億元及一般材料之31.14億元) ,約占全部存貨金額之40.25%,此部分因行政院於103年4月宣布核四電廠封存,致依施工進度備用材料無法有效去化。惟台電公司已就該等材料辦理清整分類、訂定各項去化獎勵機制,及運用核四計畫相關庫存設備及材料作業之標準作業流程,並成立龍門庫存去化工作小組每季召集各相關單位研議龍門庫存去化精進措施及追蹤去化成效,要求各單位於不影響工程進度及系統維護下,配合辦理活化、利用。」

查龍門核能電廠興建計畫具相當之獨特性,不僅異於一般電廠,亦與核一、二、三廠之設計存有極大差異,欲將上開92.67億元工程材料轉化為其他計畫用途恐有相當難度,台電公司允宜積極檢討前開材料轉化使用或最佳處置之可行性,並就各種可能情境預為籌謀因應,復基於前揭資訊之重大性,允宜於財務報表作適度揭露。

(三)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允宜積極研謀有效對策

據台電公司統計,截至107年底止物料存貨230.21億元,其中16.69億餘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59.04億元,而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為5,992萬5千元(詳附表2)。據該公司表示略以:「物料存貨儲放時間較長者多屬『發電設備備用零件』,其係各電廠發電機組運轉維護所必須儲備之安全備品,…鑑於各大廠牌各型機組配件多數無法流通使用,為避免機組遇故障因缺料造成停機或降載,故需儲備一定之備品以為因應…為確保庫存堪用性,庫存儲備訂有『儲存年限』之規定,且須依配件性質定期辦理保養及清查、鑑定;當庫存配件久未使用,隨時間推移將超過原訂儲存年限時,台電公司資訊管理系統並設有逾越儲存壽命之查詢機制,經查截至107年12月底『發電設備備用零件』物料17萬263項中,僅75筆逾儲存壽命(金額為572萬3千元),其餘均依規定辦理,並無逾越儲存年限之情形。」

按巨量物料久存,不僅積壓資金、增加管理成本,且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亦恐衍生品質劣化,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甚或發生逾期限不堪使用而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

綜上,台電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負擔與風險,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儘速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金額鉅大,允宜於財務報表適度揭露。

附表2:台電公司107年底物料存貨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名稱

物料存貨購入時間

合 計

超過15年以上

超過10年、15年以下

超過5年、10年以下

超過1年、5年以下

1年以下

一般材料

199,269

270,626

1,747,531

1,559,838

4,207,336

7,984,600

通用配件

58,076

911

331,201

58,092

122,936

571,216

呆廢料

3

1

710

631

58,580

59,925

工程材料

411,356

126,257

2,336,068

2,974,038

4,947

5,852,666

發電設備備用零件

170,465

432,650

1,488,398

2,640,032

3,821,353

8,552,898

合 計

839,169

830,445

5,903,908

7,232,631

8,215,152

23,021,305

※註:1.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2.本表「物料購入時間」係以物料最後收料日期之年度為統計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