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基金107年度辦理強化機構佈建居家式及社區式長照服務計畫預算編列6,379萬2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1,261萬5千元,執行率19.78%。該計畫係鼓勵社會福利機構參與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提供居家式及社區式服務業務,爰辦理中區、東區、南區老人之家及彰化老人養護中心日間照顧中心新(修)建工程。有關該計畫辦理之工程內容及落後原因說明如下:
(一)中區老人之家
1.係辦理日間照顧及失智照顧綜合服務中心之新建工程,核定金額為2,844萬3千元,截至107年底實現數為83萬元,應付保留數為847萬元,將保留至108年度執行;另108年度預算數1,914萬3千元則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行。
2.本案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於107年6月25日決標,預算書及圖說審查經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於107年12月間准予備查,惟107年12月底辦理招標,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截至107年底尚未開工。
(二)東區老人之家
1.係辦理日間照顧中心及無障礙廁所修繕工程,核定金額為680萬5千元,截至107年底實現數為529萬3千元,應付保留數為92萬元,標餘款為59萬2千元。
2.本案雖於107年度決標,惟施工驗收不及,於108年度驗收後支付工程尾款。
(三)南區老人之家
1.係辦理日間照顧中心修繕工程、家屬支持空間工程、設施設備採買各乙式,預算原編列950萬元,107年度該家經重新檢討後修正計畫,經社家署重新核定金額為1,130萬元,截至107年底實現數為87萬2千元,應付保留數為1,036萬元。
2.本案因經費變更且於採購評選作業時,審查委員提出調整空間配置等建議,以及該建築物需辦理結構補強,爰配合修正相關預算書及圖說審查,因趕辦不及,故辦理經費保留。
(四)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1.係日間照顧中心室內裝修、消防及無障礙工程,核定金額485萬5千元,截至107年底實現數為2萬2千元,應付保留數為463萬6千元。
2.本案原預計於107年12月11日完工,因彰化縣消防局於審查時認為本案與其他院民宿舍相連,要求以較高之標準審查,致消防工程無法進場而停工,經變更設計後,於108年2月完工。
綜上,為鼓勵社會福利機構參與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提供居家式及社區式服務業務,惟老人之家及老人養護中心日間照顧中心新(修)建工程進度未如預期,社家署允宜督促所屬積極趕辦,俾早日完工。
(分機:1931 何殷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