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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一、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07年度預算執行率僅約5成,衛福部允宜針對執行率偏低之癥結原因妥謀改善 日期:109年3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黃惠雯 何殷如 芮家楨 劉宜姈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07年度編列基金用途預算319億4,943萬4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為162億7,890萬5千元,執行率50.95%,雖較106年執行率30.09%為高,惟執行率僅約5成,且部分計畫因故未執行或執行率低於一成(詳附表1),如智慧健康發展計畫未執行,住宿型長照機構消防安全計畫執行率1.05%,以及高齡健康及長照研究中心計畫執行率8.56%等。

詢據衛福部表示,前揭計畫預算執行欠佳之原因為部分計畫內容調整、或計畫啟動較晚,經費執行數與原編列數差異較大,或民眾對計畫內容、相關法規熟悉度不足,致補助申請未如預期等,顯示部分計畫先期作業未盡周延,影響工作項目執行成效,允宜檢討改善。

綜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07年度部分業務計畫執行未如預期,致預算執行率僅約5成,衛福部允宜針對執行率偏低之癥結原因妥謀改善,以提升計畫效能。

附表1: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07年度工作項目預算執行率未達3成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計畫

工作項目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執行欠佳之原因

完善長照 服務輸送 體系計畫

佈建原住民族、離島及其他資源不足地區照管中心分站計畫

493,308

77,759

15.76%

一、107年度「偏遠地區照管中心分站佈建計畫」原規劃於131處原住民族、離島及資源不足區布建照管中心及照管分站,後考量照管分站布建要旨,鼓勵原住民族地區、離島地區及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少於110人之資源不足地區布建照管分站,調整為88個鄉鎮區布建分站,故實際數與預算數相差甚鉅。

二、 照管分站因剛布建,照管人力難於短時間內完全補足,以致縣市政府經費有所賸餘。

高齡健康及長照研究中心計畫

50,000

4,283

8.56%

一、該部依行政院「長照2.0」核定本,規劃為研議創新照護服務模式,進行相關調查及研究,作為長照政策規劃之參考,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下稱國衛院)研議辦理「高齡健康與長照研究中心」相關事宜。是以,107年度編列5,000萬元,並請國衛院以論壇形式辦理以凝聚專家學者共識,該院所送計畫書經該部4月16日會議初審、5月18日書面複審,於7月13日核定計畫期程與總經費,8月20日核定國衛院所送修正計畫書,並辦理簽約。

二、本計畫期程自107年7月起至108年12月底,補助國衛院計4,000萬元整,經107年12月5日奉核變更分年度經費,107年計畫契約價金為500萬,108年契約價金為3,500萬。

三、國衛院107年執行結報428萬3,159元整,利息收入1,226元整,已全額撥付;該部甚為重視此項計畫,107年度多次請國衛院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是以整體計畫啟動較晚,經費執行數與原編列數差異較大,後續108年將依核定計畫內容落實履約管理,以達計畫最大效益。

住宿型長照機構消防安全計畫

349,371

3,681

1.05%

一、原為「補助護理之家機構自動撒水設備及119火災通報裝置設置計畫」。

二、考量整體政策及老福機構補助內容一致等因素,補助護理之家機構消防設施設備項目由2項擴增為4項(自動撒水設備、119火災通報裝置、寢室隔間置頂及補助老舊電線)。惟審查程序涉地方消防及建管(室內裝修及使用執照等),補助對象改為地方政府,致執行率落後。

長照服務資源盤點及調查計畫

5,000

613

12.26%

長照相關服務資源調查已由各項服務計畫執行推動,又長照服務資源業公開於長照2.0專區,由縣市政府定期更新,尚無須重複調查

智慧健康發展計畫

5,000

-

0%

原預計用於107年「遠距智慧健康照護服務發展計畫」,惟因106年「遠距智慧健康照護服務發展計畫」於106年12月20日決標,執行期程至107年12月21日,故本項預算不執行。

補捐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國內團體辦理長照2.0溝通宣傳計畫

3,000

654

21.80%

本計畫目的係鼓勵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國內團體向該部申請經費辦理長照2.0溝通宣傳,截至107年12月止,向該部申請補助之縣市政府及國內團體共計5家,共核定補助66萬元整,實際執行數65萬3,615元。

辦理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行政費用

38,010

10,266

27.01%

撙節開支。

長照資源及服務量能提升計畫

機構式照顧服務資源及量能提升方案相關計畫

1,837,614

497,127

27.05%

由於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自 107 年度起始推動,該部為求服務周延,補助地方政府推動長照服務之經費係依各失能程度給付上限足額估算,以維護失能民眾權益,並滿足其長照服務需求。惟因民眾對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制度、長照服務機構特約制度及長照服務相關法規熟悉度不足等因素,致107年度經費執行率未如預期。

長照人力訓練及活動計畫

49,000

6,152

12.56%

原預算編列包含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擴點經費,惟為鼓勵縣市政府申請創新型計畫,服務據點核定案量低於原先規劃,又有關家庭照顧者創新型計畫107年屬試辦性質,因地方政府資源整合與服務規劃耗時,以致補助經費申請及核定額度不如預期。

※※註:1.資料來源,衛福部長期照顧司。

(分機:1931 何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