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地銀行營業廳舍空間除供營運使用外,部分分行尚有餘裕空間可供出租等運用,以提高營業廳舍使用效益。經查:
(一)本院有關該行營業廳舍閒置之相關決議
茲臚列於下:
1.本院財政委員會審議該行97年度預算案決議(三):「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購置或興建之營業廳舍,截至96年底仍有建國、羅東等11家分行營業廳舍存有空置情形,空置面積1萬8,887平方公尺,約占建物總面積9萬7,981平方公尺之19.28%,閒置情形相當嚴重,爰決議要求該公司提升所屬閒置資產利用之處理,97年度閒置比率降為17.50%以下,以使資產達到最大使用效益,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本院財政委員會審議該行100年度預算案決議(三):「針對截至99年9月底止,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營業廳舍閒置面積已減為1萬3,310.72平方公尺,閒置率減少為13.59%,但仍有草屯分行閒置面積不減反增,99年9月底較97年底增加264.47平方公尺、基隆分行99年9月底較97年底增加496.39平方公尺;羅東分行、員林分行、南投分行99年9月底之閒置面積與97年底相同,顯未積極處理。有鑑於此,爰要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積極、具體、可行之改善方案,如委外經營、供政府機關之落實政策之用等,以加速閒置營業廳舍之利用。」
(二)仍有分行廳舍之空間閒置未利用,稅費近千萬元,經濟程度待改進
依決算法第23條規定:「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左列效能:…。四、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查該行107年底營業廳舍計有羅東分行、新竹分行、花蓮分行、頭份分行、豐原分行、臺中分行、南投分行、員林分行、高雄分行、澎湖分行、彰化分行、草屯分行、建國分行及長春分行等14家分行有閒置情事,閒置面積達1萬8,713.36m²,閒置比率達17.60%,107年度繳納稅費亦達960萬1千元(詳附表1),為期資產運用效益最大化,允宜積極利用,惟該等行舍尚有閒置情形,經濟程度仍有改進空間。
綜上,國營事業應本企業化經營,積極開源節流,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惟營業廳舍空間閒置,無法挹注財源,允宜積極研謀對策以提高資產使用率,並豐裕收益。
附表1:107年底土地銀行營業廳舍閒置情形一覽表
分行名稱
總面積(m²)
空置面積(m²)
空置比率(%)
稅費(千元)
羅東分行
4,435.34
1,911.54
43.10
493
新竹分行
9,146.41
1,020.37
11.16
741
花蓮分行
6,238.24
1,955.75
31.35
344
頭份分行
2,723.00
543.27
19.95
141
豐原分行
4,217.95
1,148.97
27.24
366
臺中分行
8,843.72
894.43
10.11
723
南投分行
6,746.77
1,902.54
28.20
569
員林分行
18,030.43
3,799.04
21.07
1,706
高雄分行
6,722.67
307.54
4.57
531
澎湖分行
1,815.85
356.37
19.63
80
彰化分行
7,353.00
816.48
11.10
525
草屯分行
9,470.25
1,875.69
19.81
638
建國分行
17,676.38
1,769.30
10.01
2,403
長春分行
2,885.17
412.07
14.28
340
合計
106,305.18
18,713.36
17.60
9,601
※註:1.資料來源,臺灣土地銀行。
2.總和數不等於合計數為小數點進位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