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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補助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惟因共識取得困難及受補助單位對法定程序尚不熟悉等因素,近年來預算執行率仍待提升,允宜研謀改善 日期:109年3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補助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惟因共識取得困難及受補助單位對法定程序尚不熟悉等因素,近年來預算執行率仍待提升,允宜研謀改善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吳昀雲 高振源 魏安國

都更基金107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決算數1,447萬7千元。經查:

(一)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

內政部為落實都市更新發展計畫,補助民眾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建築物重建、整建或維護,加速推動老舊社區改善居住環境,爰訂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符合屋齡達20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補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立之管理委員會或都市更新事業機構進行整建維護,補助範圍包括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有關經費及實施耐震詳評、補強設計、實施各項工程經費,如進行老舊建築物立面及屋頂突出物修繕工程、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等工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先就申請人提出之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進行初審,再由執行機關營建署進行複審。

(二)因共識取得困難及受補助單位對法定程序尚不熟悉等因素,近年來預算執行率仍待提升

參據近年度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之執行情形,104年度至107年度預算執行率各為19.18%、39.83%、61.31%及36.19%(詳附表1),難謂理想。詢據營建署表示,因申請辦理該計畫涉及違規物拆除、立面修繕工法選定、施工期間生活影響、後續維管等議題,且所有權人眾多,意見及訴求皆有不同,討論、磨合,須經過一定之法定程序,整合取得共識困難;另受補助單位對於後續申請補助程序或法令不熟悉,亦影響計畫推動辦理進程等因素,致近年來預算執行率仍待提升,允宜研謀改善。

附表1:補助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4

40,000

7,670

19.18%

105

40,000

15,930

39.83%

106

40,000

24,523

61.31%

107

40,000

14,477

36.19%

※註:1.資料來源,營建署提供。

綜上,內政部透過補助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與工程施作相關計畫,以落實都市更新發展計畫,惟因共識取得困難及受補助單位對法定程序尚不熟悉等因素,近年來預算執行率仍待提升,允宜研謀改善,以發揮計畫成效。

(分機:8667 楊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