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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離島基金基金來源逐年減少,允宜積極妥為籌謀,俾利基金之永續經營 日期:109年3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7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離島建設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離島基金107年度基金來源決算數1,987萬1千元,較預算數減少593萬1千元,減幅22.99%(詳附表1)。經查:

附表1:離島基金近年基金來源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比率

104

59,201

53,533

-5,668

-9.57

105

49,736

49,928

192

0.39

106

34,953

32,462

-2,491

-7.13

107

25,802

19,871

-5,931

-22.99

※註:1.資料來源,離島基金歷年決算書。

(一)基金來源相關規定

1.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

2.離島建設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為加速離島建設,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離島建設基金,基金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3百億元,基金來源如下:一、中央政府分10年編列預算或指定財源撥入。二、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入。三、基金孳息。四、人民或團體之捐助。五、觀光博弈業特許費。六、其他收入。」

(二)基金來源主要仰賴國庫撥款,自100年度起國庫不再撥補後,基金來源逐年減少

該基金自90年度成立迄107年底,基金來源總額為313億6,468萬9千元(詳附表1),主要收入項目包含國庫撥款收入300億元,占比95.65%,其次為利息收入8億6,429萬9千元、占比2.76%,其他收入(含違約罰款收入及收回補助計畫結餘款等雜項收入)5億39萬元,占比1.60%,除國庫撥款收入外,其他各項收入占比均低;查90至99年度政府依離島建設條例規定撥入基金300億元,自100年度起國庫不再撥補,基金來源逐年銳減,已無法支應基金每年業務所需經費,至107年度基金來源決算數僅1,987萬1千元,不僅較預算減少22.99%,又較100年度決算數減少80.10%,為基金之永續經營,允宜儘速研擬適切可行之開拓財源方案。

附表2:離島基金歷年基金來源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國庫撥款收入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合計

90-99

30,000,000

466,282

412,605

30,878,887

100

0

74,110

25,739

99,849

101

0

71,680

12,831

84,511

102

0

66,022

8,992

75,014

103

0

58,167

12,467

70,634

104

0

47,596

5,937

53,533

105

0

35,625

14,303

49,928

106

0

26,674

5,788

32,462

107

0

18,143

1,728

19,871

合計

30,000,000

864,299

500,390

31,364,689

※註:1.資料來源,離島基金提供。

綜上,離島基金歷年主要財源為國庫撥款收入,自100年度起國庫不再撥補後,基金來源逐年減少,已無法支應業務所需經費,且107年度基金來源決算數較預算減少逾2成,允宜積極妥為籌謀,詳予規劃開拓財源方案,俾利基金之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