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以下簡稱核後端基金)為辦理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及後端營運綜合業務,107年度「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預算數5億9,925萬8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億1,859萬6千元,執行率僅36.48%,依審計部審核107年度核後端基金決算審核通知事項,主要係因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之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開工所需「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皆未獲新北市政府核准,爰無法進行乾式貯存設施之熱測試作業或土建工程施工,以致預算執行率未如預期。
詢據核後端基金就上開審核通知事項之聲復理由略以,核一廠第1期乾式貯存設施雖完成建置且執行第1階段試運轉,並於102年9月獲原能會核准進行第二階段試運轉(熱測試)作業,惟未獲新北市政府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致未能執行熱測試及運轉執照申請。此外,102年12月台電公司函請經濟部核轉新北市政府辦理水土保持計畫之第2次變更設計,新北市政府已多次檢還水保計畫,並於108年4月函示變更設計案維持不予核定之處分,認定原核定之水保計畫失效。台電公司已於108年5月16日提起第3次訴願,以維持全案有效性。至於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雖於104年8月取得原能會核發之建照執照、105年2月獲農委會核發施工許可,惟台電公司於104年11月依規定向新北市政府陳報「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則未獲受理,致影響預算執行。目前台電公司規劃俟「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獲環保署同意備查後,再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至新北市政府審查。
綜上,核後端基金107年度「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針對核一廠及核二廠之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待改善之處,積極與地方政府協調,妥謀處理因應方式,俾達計畫成效。
(分機:1925 賴欣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