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四、特別決算以前年度歲出保留轉入決算數金額頗鉅,且部分特別決算保留期限過長,允宜加強進度控管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預算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中央政府歷次特別決算以前年度歲出保留轉入數738億4,954萬4千元,截至108年底,尚有應付保留數304億5,298萬7千元,金額頗鉅。經查:

(一)依相關法律規定,保留期間以4年為原則

1.預算法第6條第2項規定:「稱歲出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支出。但不包括債務之償還。」及第72條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2.決算法第7條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3.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編製要點第23點規定﹕「各機關以前年度歲入之應收數及保留數、歲出之應付數及保留數,於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於辦理決算時列為減免或註銷數處理,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其屬於收入者,應列於各該實現年度之歲入,其屬於支付者,應由各機關在各該實現年度原預算內列支。」

由此可知歲出預算為一個會計年度之經費需求,各機關已發生債務或契約關係經核准者始得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應付保留數逾4年者可免編列,故保留數之執行不應延宕過久。

(二)保留期限過長,未能凸顯施政成效,允宜加強進度控管,以達成預期目標

依決算法第7條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4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惟截至108年底,部分特別決算之實施期間均已屆滿超過4年,包括中央政府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特別決算超過14年及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100年度)超過8年(詳表1),準此,部分預算至108年底尚未執行者,實施期間屆滿已逾4年,可免予保留,尤其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係為擴大投資及振興經濟,以提高經濟成長率,就國家實際需求而言,保留期限過長,除未能凸顯施政成效,亦影響國家財政負擔,允宜加強進度控管,以達成預期目標。

(三)特別決算以前年度歲出保留轉入數執行結果,應付保留數金額頗鉅,且應付保留比率極高

108年度中央政府歷次特別決算仍有以前年度歲出保留轉入數者,計有中央政府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特別決算(86-94年度)379億7,976萬8千元、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100年度)14億5,451萬9千元、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105-106年度)11億3,462萬7千元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332億8,062萬8千元(詳表2),以前年度歲出保留轉入數共計738億4,954萬4千元,截至108年底,實現數336億4,727萬3千元,實現率45.56%,扣除減免數97億4,928萬3千元,其中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已執行完畢,其餘之特別決算尚有應付保留數304億5,298萬7千元,金額頗鉅,平均應付保留比率達41.24%,主要原因係部分計畫工程執行進度延遲或未完成及期程跨越年度,須辦理保留待以後年度繼續執行,惟應付保留數金額頗鉅,致有限資源未能適當配置,影響整體資源之有效運用。

綜上,特別決算以前年度歲出保留轉入數執行結果,應付保留數金額頗鉅,且應付保留比率極高而期限過長,致有限資源未能適當配置,影響整體資源之有效運用,允應檢討改進,並加強特別預算執行效能,以達成預期目標。

表1 截至108年底特別決算實施期間屆滿年限明細表 單位:年

特別決算名稱

實施期間

特別決算實施期間屆滿年限

中央政府國軍老舊眷村改建

86年度-94年度

14

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

100年度

8

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

105年度-106年度

2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

106年度-107年度

1

資料來源: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頁丁-65);本報告整理。

表2 108年度歷次特別決算以前年度歲出保留轉入數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特別決算名稱

實施期間

以前年度轉入數 (A)

本年度應付保留數 (B)

應付保留比率

(C=B/A)

中央政府國軍老舊眷村改建

86-94年度

37,979,768

18,464,590

48.62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

100年度

1,454,519

557,028

38.30

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

105-106年度

1,134,627

0

0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

106-107年度

33,280,628

11,431,368

34.35

合 計

73,849,544

30,452,987

41.24

說 明:應付保留數係截至108年底數據。

資料來源: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頁丁-65);本報告整理。

(分機:1918 魏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