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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一三、近年業界科技專案部分子計畫推動成效未臻完善,允宜研謀改進,以提升政府研發經費效益暨產業國際競爭力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預算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鼓勵企業投入高階先進技術開發,提升我國產業附加價值及國際市場競爭力,政府持續辦理科技專案計畫,其中業界科專計畫(企業創新研發專案)107、108年度決算數均逾19億元,主要包括「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以下簡稱A+淬鍊計畫),以及108年度新辦理之「AI領航推動計畫」等(詳表1)。經查:

表1 107至108年度業界科技專案下各項計畫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各子計畫名稱

107年度決算

108年度決算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1.前瞻技術研發計畫

494,128

667,382

2.整合型研發計畫

743,539

721,321

3.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

175,927

178,162

4.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

295,071

244,281

5.專案類計畫

221,330

191,933

AI領航推動計畫

1.AI創新領航推動計畫

0

3,461

2.AIonChip研發補助計畫

0

151,633

合計

1,929,995

2,158,173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提供資料,表2~表4均同。

(一) A+淬鍊計畫中「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等推動成效仍有提升空間

1. A+淬鍊計畫主要包括「前瞻技術研發計畫」、「整合型研發計畫」、「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及「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等子計畫。其中「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108年度核定件數13件,共補助1億9,804萬2千元,新聘碩士116人,相較該計畫107年度補助件數同且補助金額增加情況下,108年度新聘碩士卻減少34人,減幅達22.67% (詳表2)。鑑於新聘碩士人力係高科技研發重要資源之一,為達成經濟部運用科技專案計畫推動產業升級、留才、促進新創事業發展等目標,允宜研謀落實提升該計畫新聘碩士人力,並持續與教育部、勞動部等跨部會合作以解決我國產業人才問題。

表2 105至108年度「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各年度實際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家數及成果概要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人

年度

核定件數

補助經費

新聘碩士人力

105年度決算

12

177,081

101

106年度決算

16

233,191

169

107年度決算

13

172,386

150

108年度決算

13

198,042

116

2.為連結與我國產業互補互利之外國企業來臺從事創新研發活動,透過與我國產業合作,進行關鍵及共通性技術研發、經由上中下游技術整合或跨領域技術整合,創造產業鏈價值,進而促成國際創新研發合作,經濟部自104年5月起於A+淬鍊計畫下推動「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惟該計畫實施迄至109年4月底止共核定通過10件,其中「具潛力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及附加價值」、「國內外尚未具體成熟之技術,可在未來產業發展中,產生策略性之產品、服務或產業」項目核定廠商數僅分別為1件、2件,計畫推動成效尚待提升(詳表3)。

表3 105至109年度4月底「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具體推動成果情形表

年度

國內外尚未具體成熟之技術,可在未來產業發展中,產生策略性之產品、服務或產業之廠商數

具潛力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及附加價值之廠商數

進行關鍵及共通性技術研發、上中下游技術整合或跨領域技術整合,創造產業鏈價值之廠商數

105

0

0

4(1)

106

1

1

2(2)

107

1(1)

0(1)

1(2)

108

0(1)

0(0)

3(1)

109年截至4月底止

0

1

1(1)

說 明:表內所填廠商家數即為計畫(廠商)之申請數;推動迄至109年4月底止共核定通過10件計畫(表中括弧內數字為當年核定數)。

(二)A+淬煉計畫中部分已核定計畫因技術問題無法克服或市場、產業態勢變遷等致成效欠佳而提前終止執行

鑑於政府資源有限,業界科專計畫經費並無法支應所有企業之申請案,爰企業申請後係經由競爭機制而獲得經費補助。然近年部分A+淬煉計畫由於技術問題無法克服、市場或產業態勢變遷、企業財務困難或違約、業務推動成效與計畫書所列內容差距過大等因素於計畫期間提前終止執行(詳表4),諸如此類情形恐影響資源有效運用,亦排擠其他廠商獲得業界科專計畫補助之機會。

綜上,近年業界科專計畫執行結果,存有A+淬煉計畫中部分子計畫推動成效尚待提升,且少數已核定子計畫因技術無法克服或市場、產業態勢變遷等致成效欠佳而中途提前終止執行等問題,允宜積極精進業界科專計畫事前審查與後續推動機制,並賡續強化計畫執行與管理成效,以提升政府研發經費效益。

表4 107、108年度A+淬煉計畫因執行成效不佳或廠商違約,予以中止或解除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公司名稱

計畫年度

計畫名稱

原核定計畫補助金額

已執行計畫補助款金額

應結清並繳回補助款金額

提前終止原因

終止後處理情形

巨O光纖股份有限公司

107

生物纖維植牙釘研發計畫

25,000

12,767

-

1.107年4月27日召開期中查證會議:因計畫目標主要為onepiece,現行為twopiece,與原規劃有所差距,材料特性是否合乎法規的要求,應要有樣品數(n)及標準差(ErrorBar)等數據,另產品規格在做機械強度及細胞毒性前未確認,所使用的數據無法認列。

2.本案經查證審議,業務推動成效與計畫書所列內容差距過大,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建議計畫終止,計畫經費認列至106年9月止,惟執行單位具有明顯技術優勢,但欠缺醫材開發的經驗,故未來仍可申請計畫。

無補助款繳回

彩O精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

彩豐精技OLED材料與元件研發中心計畫

12,000

2,116

478

1.107年12月19日來函說明因國內無廠商發展AMOLED,致使客戶僅能鎖定大陸面板廠,而大陸現有政策為材料國產,使彩豐精技面臨市場窘境,且因國內專業研發人力短缺,計畫執行迄今無法延攬足夠之專業研發人力持續投入計畫,故申請計畫終止。

2.108年1月23日召開審查會議審議,同意計畫終止,經費認列至107年12月31日止,考量本案終止原因非屬技術、市場、情事變遷、財務狀況或不可抗力情形之原因,自終止執行日起2年內不得再提出計畫申請。

已返還補助款;停權2年

弘O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

應用於非小細胞肺癌EGFR多樣性檢測平台系統開發之臨床試驗計畫

4,592

2,913

186

1.108年2月21日召開期中查證會議:因本計畫欲開發的檢測器材『Femtopath』與市面上Rochecobas@的檢測結果資料比較,在特定基因突變位點的檢測結果完全不一致,且廠商於期限內仍無從改善此不一致的問題,未來申請查驗登記時會有困境。

2.本案經查證審議,業務推動成效與計畫書所列內容差距過大,且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或無從改善,建議計畫終止,計畫經費認列至108年1月31日止。

已返還補助款

中國OO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08

己二腈/己二胺關鍵製程技術開發計畫(尼龍66中間體)

48,000

3,161

8,085

1.該公司因違反環保相關法規且經認定情節重大,已繳回應返還之補助款,後續年度皆不再給付補助款,並於還款後3年內不得提出計畫申請。

2.該公司於108年9月16日來函說明因違反環保相關法規且經認定情節重大,已繳回應返還之補助款,該公司認為無法繼續執行本計畫,故申請計畫終止。

3.108年10月16日召開計畫變更審查會議,審查結果為公司已完成部分成果,執行到108年6月30日,並同意計畫終止。本計畫符合補助契約書所稱因情事變遷情形而無法完成本計畫。

已返還補助款,停權3年

太O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

太陽能電池與模組最佳化前瞻技術研發中心計畫

6,840

1,897

871

1.108年9月26日召開年度查證會議,查證結果為太陽能產業變動大,該公司因應太陽能電池市場變動,研發中心擬轉型跨入半導體領域,迥異於與原規劃之研發領域。

2.本案經查證會議,建議計畫終止,經費認列至108年7月止。本計畫符合補助契約書所稱因技術、市場、情事變遷情形而無法完成本計畫。

已返還補助款

永O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8

抗菌微過濾膜暨系統整合研發中心計畫

13,500

2,835

906

1.108年9月18日及10月5日召開年度查證會議,查證結果為該公司人員招聘困難,人力聘用進度落後預定目標,研發中心目前僅為臨時性空間,各項研發管理制度未見落實。

2.本案經查證會議,在各項條件未能成熟之際,建議先行終止本計畫,計畫經費認列至108年9月止。本計畫符合補助契約書所稱因市場、情事變遷情形而無法完成本計畫。

已返還補助款

遠OO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108

芳香族聚醯胺聚合與紡絲技術開發計畫

60,000

9,205

6,001

1.該公司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屬情節重大,已繳回應返還之補助款,後續年度皆不再給付補助款,並於還款後3年內不得提出計畫申請。

2.該公司於108年10月25日來函說明因108年之後將不再撥付補助款,致影響計畫執行,故申請計畫終止。

3.108年11月22日召開計畫變更審查會議,審查結果為本案屬情事變遷、財務狀況因素,建議同意計畫終止。

已返還補助款,停權3年

(分機:1926林靜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