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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107年度至108年度評估報告

第1項、水利署及所屬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107年度至108年度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2款、經濟部主管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羅玉姍施岑佩 石桂鳳楊慧敏

一、迄108年底計畫屆期仍有60件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工程尚未完成,且滯洪池完工率偏低,致所達蓄洪量未及原規劃之五成,允宜檢討並加速工程進行,以利計畫早日完成

水利署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107至108年度)特別預算編列「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151億元,實際執行結果為決算審定數148億351萬3千元(包含實現數107億5,752萬8千元、應付數36億1,612萬元、保留數4億2,986萬5千元)、賸餘數2億9,648萬7千元;計有應付保留數40億4,598萬5千元(占預算數26.79%)留待以後年度執行。經查:

(一)迄108年底計畫屆期仍有60件已發包治理工程尚未完成

彙整水利署迄108年底辦理「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各期特別預算執行及工程辦理情形詳表1,並說明如下:

1.第1至3期特別預算執行之應付保留比率分別為19.24%、32.15%及26.79%,第2及3期之應付保留比率均逾25%,工程規劃及執行之控管,仍待檢討強化。

2.迄108年底計畫已屆期,預定辦理之治理工程均已完成發包,合共446件(第1期100件、第2期265件、第3期81件),已完工386件(第1期100件、第2期255件、第3期31件),尚有60件工程尚未完成(第2期10件、第3期50件)。詢據水利署工程進度未如預期之原因表示,迄108年底累計已完成改善堤防及護岸長度約239.8公里,增加淹水保護面積323.88平方公里,尚達成計畫原定目標(225公里及320平方公里),惟部分治理工程,因管線遷移進度未如預期、設計變更、標案多次流標、文化遺址及用地徵收地方民眾陳情抗爭等問題,致影響工程進度,已每月邀集相關執行單位召開檢討會議,俾利推動。

(二)所核定32座滯洪池工程,迄108年底僅完成17座,致所達滯洪量未及原規劃之五成,工程之規劃及執行,允宜檢討強化

受氣候變遷之影響,短延時強降雨發生機率增加,為削減尖峰流量、降低渠道水位及延長洪峰到達之時間,以減少洪水所帶來災情,近年政府於各項地方治水計畫中加強推動滯洪池工程,水利署於本計畫中共核定32座滯洪池,預計滯洪體積約為1,041.44萬立方公尺,截至108年底完工17座(占比53.13%),滯洪體積約為420.66萬立方公尺,僅占原規劃滯洪量之40.39%(詳表2),另扣除2件因地上廢棄物處理及民眾抗爭等,取消施作後,仍有13座滯洪池施工中;詢據水利署落後之原因表示,主要為與台糖公司間用地取得協商程序較長,影響工程進行,預計於110年3月底前陸續完工啟用。

按監察院前於108年4月即就水利署滯洪池興建執行率延宕及與台糖公司間土地取得爭議協調過長等,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等,予以糾正。水利署對於各地滯洪池工程之規劃及執行,未盡周延詳實,允宜審慎檢討推動所遇問題並研謀有效改善措施,以利後續滯洪池工程之推動執行。

綜上,水利署辦理「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計畫,迄108年底尚有60件已發包之治理工程尚未完成,且所核定32座滯洪池工程,截至108年底僅完工17座,致所達滯洪量未及原規劃之五成,允宜檢討並強化工程進度之控管,俾利各項治理工程早日完成,以發揮治水成效。

表1 水利署「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各期特別預算執行及工程發包辦理情形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期 別

第1期

(103-104年度)

第2期

(105-106年度)

第3期

(107-108年度)

預算數

5,835,000

21,059,800

15,100,000

決算數

5,725,911

20,473,156

14,803,513

實現數

金額

4,603,228

13,702,836

10,757,528

占比

78.89%

65.06%

71.24%

應付保留數

金額

1,122,683

6,770,320

4,045,985

占比

19.24%

32.15%

26.79%

賸餘數

金額

109,089

586,644

296,487

占比

1.87%

2.79%

1.97%

迄108年底治理工程辦理情形

已發包

100

265

81

已完工

100

255

31

未完工

0

10

50

資料來源:審計部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至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水利署提供流綜計畫截至108年底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表3-1本計畫執行件數情形統計表」(初稿,109年8月)。

表2 水利署「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滯洪池工程辦理概況表 單位:座;立方公尺;%

項目

核定情形

迄108年度辦理情形

已完工

占比

未完工

占比

取消施作

占比

施作量

32

17

53.13

13

40.62

2

6.25

滯洪量

10,414,350

4,206,591

40.39

5,985,778

57.48

221,981

2.13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

二、允宜定期盤點我國易淹水區域改善情形,賡續檢討各地防洪標準及設施之完備性,並督導地方政府確切落實後續維護工作,俾以提升計畫執行成效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於108年度屆期,第1至3期合共編列特別預算659.50億元,累計決算數638.58億元,賸餘數20.92億元(各辦理機關預算執行彙整,詳表1),其中水利署所辦「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預算數419.95億元,累計決算數410.03億元(執行率為97.64%),賸餘數9.92億元,經查:

(一)淹水面積改善情形

94年間經濟部參據行政院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前國家科學委員會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所模擬之淹水潛勢圖及近年颱洪受災淹水範圍等推估全臺易淹水面積約1,15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中南部地處低窪且尚未完成整治之區域,約占全臺易淹水面積8成。

參據水利署提供資料,所推動之「河川區域排水管理及治理」計畫迄108年底累計增加淹水保護面積323.88平方公里,已達成預定目標320平方公里,迄108年底累計已完成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1期等特別預算,合共改善增加保護面積867.78平方公里,占所控管之易淹水面積(1,150平方公里)之75.46%,後續則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賡續辦理。

(二)允宜定期盤點檢討我國易淹水區域及整治成效,因地制宜檢討現行防洪標準及各地防洪標準及設施之完備性

審計部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提具審核意見:「流域總體治水績效已達計畫目標值,惟近年全臺淹水面積仍巨,部分區域存有防洪缺口,又受氣候變遷加劇影響,極端降雨頻傳,亟待檢討優化治水策略及防(減)災作為,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詢據水利署表示,影響淹水改善效益包含集水區內水文、地文、社經發展與維護管理等多面向,因此相關退水時間縮短或淹水深度降低之情形,均納入改善淹水面積,並非改善後不再淹水,為因應氣候變遷,解決常態性出現之極端降雨,未來將配合水利法「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之規範,推動以土地分擔洪水,提高國土防洪韌性。

按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之防洪設計標準主要以(1)地方管河川以通過25年重現期距洪水設計,50年重現期距洪水不溢堤為目標;(2)地方管區域排水以10年重現期距洪水設計,25年重現期距洪水不溢堤為目標;鑒於近年度發生重大水患地區多係受氣候變遷短延時強降雨超出河川排水設計容量所致,經濟部108年4月底所召開之全國治水會議,產官學界亦提出「因地制宜漸進檢討調整防洪保護標準」。爰此,水利署允宜審酌氣候變遷情形,定期盤點檢討我國易淹水區域分布及已完成整治地區之耐淹能力,賡續檢討各地防洪標準、水利設施及非工程預警措施等完備性,以保障國土及民眾生命安全。

(三)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後續維護工作之執行,以維成效

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第11條規定,本條例適用範圍內各地方河川區域排水及相關防洪工程措施完成後,各該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訂定維護管理計畫並逐年編列預算妥善維護管理。參據水利署統計,104至108年度各地方政府平均每年度編列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經費約55.49億元,惟108年度經費62.49億元較107年度70.55億元縮減(詳表3),允宜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後續維護工作之執行,以維地方治水工程之執行成效。

綜上,受極端氣候影響,已進行整治之易淹水地區仍無法完全免除水患,允宜定期盤點全國易淹水地區改善情形,因地制宜檢討各河川或排水系統防洪標準及所推動治水工程之完備性,並加強督導地方政府確切落實後續維護工作,以維計畫成效。

表1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各期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及科目

第1期

(103-104年度)

第2期

(105-106年度)

第3期

(107-108年度)

合計

內政部營建署

預算數

2,080,000

3,385,000

3,500,000

8,965,000

決算數

1,851,798

3,154,535

3,398,712

8,405,045

賸餘數

228,202

230,465

101,288

559,955

經濟部水利署

預算數

5,835,000

21,059,800

15,100,000

41,994,800

決算數

5,725,911

20,473,156

14,803,513

41,002,580

賸餘數

109,089

586,644

296,487

992,220

農委會及所屬

預算數

4,734,000

5,378,000

4,878,000

14,990,000

決算數

4,600,302

5,070,744

4,778,948

14,449,994

賸餘數

133,698

307,256

99,052

540,006

合計

預算數

12,649,000

29,822,800

23,478,000

65,949,800

決算數

12,178,012

28,698,435

22,981,173

63,857,620

賸餘數

470,988

1,124,365

496,827

2,092,180

說 明:農委會執行機關包含農委會及所屬水保局、林務局、漁業署及農糧署等。

資料來源:審計部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至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表2 迄108年底水利署以特別預算推動地方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工程增加保護面積概況表 單位:平方公里

項目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3期

(95至102年度)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

第1-3期

(103至108年度)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第1期

(106至107年度)

合 計

目標值

500.00

320.00

5.00

825.00

達成值

537.97

323.88

5.93

867.78

※註:1.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本中心自行彙整。

表3 103至108年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內各地方政府編列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縣市別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平均

直轄市

2,502,774

3,031,112

3,524,331

3,845,426

3,957,011

3,372,131

非直轄市

2,311,519

1,477,386

1,593,164

3,209,570

2,292,266

2,176,781

合計

4,814,293

4,508,498

5,117,495

7,054,996

6,249,277

5,548,912

說 明:表內直轄市未含臺北市(非屬行政院所核定治理範圍)。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流綜計畫截至108年底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初稿,109年8月)。

(分機:1928 施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