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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來我國農產品出口金額雖持續擴增,惟對海外新興市場出口值占比仍低於50%,允宜研謀改善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農委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羅玉姍 石桂鳳

農委會108年度續將「提升農業行銷能力-強化產業優勢,布局全球市場」列為施政目標,期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之農產品外銷產業、加強農產品南向新興市場、提升我國農產品出口量能。雖該會自108年度起配合行政院政策,將行之多年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相關書表於預算書表中移除,惟若續以107年度所訂將「排除中國大陸、日本及美國等傳統農產品出口國家之農產品出口值占比達55%」為衡量指標觀之,我國農產品出口海外新興市場之占比已連續2年低於50%,允宜研謀改善。說明如下:

(一)農委會108年度預算以「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取代行之多年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惟對加強農產品南向新興市場之施政目標並未改變

農委會108年度預算書係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單位預算應編書表格式及注意事項」之規定,將往年應編製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前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上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等書表格式,改以「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及「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概述」呈現,爰對相關施政目標未訂定可量化評量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惟對加強農產品南向新興市場之施政目標與107年度同。

(二)108年度農產品出口如排除中國大陸、日本及美國等國家(地區),則我國對新興市場農產品出口值占比已連續2年低於50%

如以該會108年度施政目標與107年度同為加強農產品南向新興市場,且沿用其107年度所訂績效衡量標準-「排除中國大陸、日本及美國等傳統農產品出口國家之農產品出口值占比達55%」予以衡量,並依近5年度(104至108年度)我國對主要國家(地區)農產品進出口貿易值之統計資料,於排除中國大陸(不含香港)、日本及美國等我國傳統農產品出口國家(地區)之出口值後,則對其他新興國家農產品出口值占比(即我國農產品出口至其他國家之出口值占總出口值之比率)係呈逐年下降趨勢,108年度與107年度同為49.58%(詳表1),已連續2年低於50%,顯示我國農產品出口至新興市場之拓展成效未盡理想。

表1 104至108年度我國農產品對主要出口國家(地區)及對新興市場之出口值占比概況表 單位:千美元;%

年度

我國農產品出口總值

我國農產品出口國家(地區)

日本

中國大陸(不含香港)

美國

其他國家(地區)

出口值

占比

出口值

占比

出口值

占比

出口值

占比

104

4,877,315

776,739

15.93

1,000,560

20.51

498,758

10.23

2,601,258

53.33

105

4,673,107

799,492

17.11

907,878

19.43

515,602

11.03

2,450,135

52.43

106

4,980,778

870,180

17.47

1,028,985

20.66

569,258

11.43

2,512,355

50.44

107

5,463,249

922,489

16.89

1,267,595

23.20

564,725

10.34

2,708,440

49.58

108

5,579,041

910,494

16.32

1,274,935

22.85

627,512

11.25

2,766,100

49.58

說 明:表列「其他國家(地區)出口值」係以我國農產品出口總值扣除日本、中國大陸(不含香港)及美國等3個我國傳統農產品出口國之出口值後之金額。

資料來源:農委會統計資料查詢系統-農業統計年報(108年度)。

綜上,我國農產品出口至新興國家之出口值占比自107年度起已連續2年低於50%,顯示我國對傳統農產品出口國之依賴仍深,允宜檢討相關政策執行成效並研謀提升對新興市場之出口量能,期達成「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之農產品外銷產業」及「加強農產品南向新興市場,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