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8年度決算歲入部分:審定實現數1億3,739萬8千元、應收保留數683萬2千元;歲出部分:審定實現數103億246萬7千元、應付保留數30億4,429萬7千元、賸餘數4億9,927萬3千元。
另以前年度歲入轉入數2億720萬3千元,執行結果,審定減免數198萬5千元、實現數1,059萬9千元(執行率為5.12%)、轉入109年度繼續執行之應收保留數1億9,461萬9千元;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30億6,218萬2千元,執行結果,審定實現數21億1,473萬6千元(執行率69.06%)、減免數4億3,261萬9千元,其餘5億1,482萬7千元轉入109年度繼續執行。經查文化部歲入應收保留數及歲出應付保留數之預算執行成效容有加強空間。謹臚陳如下:
(一)多數歲入保留款保留期間已逾4年,甚有因債務人已歿而註銷保留者,允宜落實催繳作業,並研謀有效改善對策且加強執行
決算法第7條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4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按文化部以前年度轉入108年度繼續執行之歲入應收保留數計2億720萬3千元,執行結果,審定減免數198萬5千元、實現數1,059萬9千元,餘1億9,461萬9千元保留轉入109年度繼續執行。據文化部說明,部分以前年度歲入應收保留數註銷減免原因,係98及103年度轉入之應收員工勞保補償金,因員工已歿而註銷保留。
查文化部108年度決算轉入109年度繼續執行之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1.94億餘元中,屬96至104年度轉入之歲入應收保留數計1.77億元,保留期間已超過4年以上,且其中96及97年度之保留數1.61億元,已保留超過10年以上,依該部說明,主要保留原因包括:以前年度經審計部修正增列歲入應收款、使用單位積欠之場地使用費及前臺灣新生報(股)公司員工應分期繳還之勞保補償金等。文化部允宜針對各項歲入保留原因研擬有效對策,並加強執行收繳作業,俾確保歲入均能收繳入庫,增裕國庫收入。
(二)部分藝文場館建設計畫累計多年保留經費待執行,宜針對保留原因研謀有效執行方案並積極辦理
按文化部108年底尚未執行完竣,需轉入109年度繼續執行之歲出應付保留數計35億5,912萬4千元(含108年度歲出應付保留數30億4,429萬7千元、以前年度轉入數尚未執行完竣而繼續保留者5億1,482萬7千元),惟其中部分重大藝文場館興建計畫累積多年保留經費未能執行,允宜加強控管執行,俾增預算資源運用成效。例如:
1.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本計畫原定期程自94至97年度,嗣因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經多次函報修正計畫展延至108年,截至108年度累計編列預算57億2,328萬4千元,截至108年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44億7,699萬9千元,轉入109年度繼續執行之應付保留數12億7,455萬8千元,其中4,820萬4千元係106至107年度轉入且繼續執行之保留數(詳表1)。
2.海洋及流行音樂中心:本計畫原定期程自98至104年度,分7年辦理,嗣因招標不順等因素,經陳報行政院同意展延期程至109年度。本計畫截至108年度已編列預算68億2,414萬8千元,108年度審定決算累計實現數60億1,877萬4千元,應付保留數8億5,596萬8千元,其中3,154萬4千元係105至107年度之保留數(詳表1)。
3.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查本案初始核定計畫總經費83億6,000萬元、預定期程自94年度至98年度,嗣因新增工項、物價調整、施工界面整合困難等因素,工程進度一再延宕,數度修正計畫,總經費增加為107億5,450萬元,辦理期限亦由原定98年度展延至108年度,行政院並於106年1月24日以院臺文字第1050049015號函要求「不得再次展延」。惟迄108年底止,尚有105至107年度之應付保留款計3億7,536萬6千元未執行完竣,其繼續保留原因主要有履約爭議、尚未完成驗收等。
表1 藝文場館興建計畫保留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計畫名稱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
-
1,871
46,333
1,226,354
海洋及流行音樂中心
395
395
30,754
824,424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
361,061
-
14,305
-
資料來源:摘錄自文化部108年度決算書。
綜上,文化部部分歲入應收保留數保留時間久遠,部分重大歲出計畫亦累積多年保留經費待執行,允宜就各項保留原因研謀有效對策,並加強辦理催收作業及控管各項重大歲出計畫之執行期程,俾增進國庫收入與歲出計畫推動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