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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中央政府機關及普通基金總員額已初具精簡成效,允宜落實對各二級機關員額評鑑應辦理事項之後續執行情形管考,並持續進行活化公務人力相關工作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年中央政府機關及普通基金總員額已初具精簡成效,允宜落實對各二級機關員額評鑑應辦理事項之後續執行情形管考,並持續進行活化公務人力相關工作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卓庭鈺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年度於「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項下之「合理配置組設人力」分支計畫編列210萬4千元,辦理各機關員額審議與評鑑等業務。執行結果,決算數207萬9千元,預算執行率98.81%。經查:

(一)有效管控中央政府機關及普通基金總員額,達成零成長目標

自99年4月1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施行,中央政府機關 108 年度總員額法範圍內預算員額為15萬3,667人,較 105 年度15萬8,845人減少5,178人,員額精簡率3.26%;又在普通基金總人力方面,108年度為13萬7,858 人,較 105 年度 14萬1,589人減少 3,731人,員額精簡率2.64%,顯示確實管控及精簡員額,有效達成中央政府機關及普通基金總員額零成長目標。然精簡員額以工友等事務型人力居多,而司法、勞檢及長照等當今國家推動之重大政策或業務則仍有增加人力之需求,尚待人事總處賡續透過各項管理措施以協助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核實盤點業務內涵及辦理方式,朝減事目標邁進,俾將可節餘人力有效分配於負荷量較重之單位或業務。

(二)至108年8月底計有87項列管項目尚待持續管考各機關之後續辦理情形

按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15 條規定,一級機關每2 年應評鑑所屬二級機關人力之工作狀況及員額總數之合理性,以確保機關整體策略、未來業務發展狀況及員額合理配置目的之達成,並作為預算員額調整之準據。而人事總處乃行政院所指定之員額管理專責機關,代表行政院辦理所屬各二級機關之全面員額評鑑工作;進行方式為先由機關進行自我業務盤點,復由該總處運用多元指標項目交叉分析盤點機關業務內涵及員額配置之妥適性,以作成相關評鑑建議。據人事總處說明,107 年度員額評鑑作業所作成之結論總計列管項目 241 項;截至108年8月底經該總處核復同意各部會執行情形解除列管者計 154 項,執行率 63.9%。其餘87項持續列管項目允宜加強管考該等機關儘速將應辦理事項作後續改進,以落實檢討業務辦理方式及組設、員額配置之妥適性,俾將人力集中於當前核心業務及支應重大施政需求。

(三)該總處已完成多項公務人力分析作業及優化人事資料平臺功能,以期達成更活化公務人力資料應用之目的

此外,鑑於現職人員因107年7月新退休制度改革等因素致使退離年齡延後,如何重新分配機關人力以有效推動國家重大政策,實有研議之必要。據該總處說明,108 年度業已完成「年金改革後公教人員自願退休趨勢分析」、「社會工作師異動情形分析」與「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之現職狀況分析」等多項分析工作;另該總處資訊處並完成「全國人事資料倉儲智慧分析平臺」建置工作,以優化各項表報及工具,除可提供該總處進行相關人事決策外,並可協助教育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等外部機關所需之相關人事統計資訊服務,以期達成更活化公務人力資料應用之目的。

綜上,107年7月新退休制度實施後,現職人員退離年齡預期將延後,人事總處允宜落實對各二級機關員額評鑑作業所作應辦理事項之後續執行情形管考,以達活化公務人力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