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為辦理海洋污染防治政策之整合、規劃、協調、執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之研擬等工作,108年度分別於「海洋保育業務-海洋環境管理作業」編列「獎補助費」預算數3,956萬3千元及「委辦費」預算數2,328萬元,合計預算數6,284萬3千元,決算數5,880萬1千元,預算執行率93.57%。經查:
(一)近3年度海洋廢棄物清理總量逾3,000噸,允宜賡續加強清除工作
依據環保署與環保公民團體及學術界代表等,於107 年2 月13 日共同發布「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其中有效達成「源頭減量」、「預防與移除」,端賴完善調查與研究分析,掌握海洋廢棄物之種類、來源、分布、數量等資訊,及運用有限之人力、資源、經費,以有效率方法防止海洋廢棄物之產生及清除。
由海保署提供近年海洋廢棄物(海底垃圾、海漂垃圾及岸際垃圾)清除情形資料觀之(詳表1),106年度至108年度海洋廢棄物清理總量分別為1,328.15噸、269.53噸及1,436.91噸,合計總量3,034.59噸,其中資源垃圾227.43噸(占7.49%)及非資源垃圾2,807.16噸(占92.51%)。
若以淨海類型觀之,106年度至108年度海漂垃圾清除總量分別為1,271.79噸、170.01噸及1,225.55噸,3年度合計2,667.35噸,且岸際垃圾清總量由48.02噸增至200.50噸,增幅約3倍多。顯示近3年度海洋廢棄物頗多,允宜賡續加強清工作。
表1 近3年度海岸海洋廢棄物清除情形表 單位:公噸
年度
淨海類型
清除總量
資源垃圾
非資源垃圾
106年
岸際清除
48.02
8.08
39.94
海洋廢棄物
1,280.13
50.05
1,230.07
1.海漂垃圾清除
1,271.79
48.95
1,222.84
2.海底垃圾清除
8.34
1.1
7.23
小計a
1,328.15
58.13
1,270.01
107年
岸際清除
91.14
8.05
83.09
海洋廢棄物
178.39
25.75
152.64
1.海漂垃圾清除
170.01
24.78
145.23
2.海底垃圾清除
8.38
0.97
7.41
小計b
269.53
33.8
235.73
108年
岸際清除
200.5
25.92
174.58
海洋廢棄物
1,236.41
109.58
1,126.84
1.海漂垃圾清除
1,225.55
106.1
1,119.46
2.海底垃圾清除
10.86
3.48
7.38
小計c
1,436.91
135.5
1,301.42
合計 (a+b+c)
3,034.59
227.43
2,807.16
說 明:1.海洋廢棄物含海漂、海底及淨灘垃圾。
2.資料統計至108年12月底。
資料來源:海保署提供;本報告整理。
(二)108年度連江縣、金門縣及澎湖縣等3離島縣市海洋廢棄物數量頗多,允宜加強源頭管理
海保署為因應海洋廢棄物垃圾問題,延續環保署計畫透過補助方式,協助連江縣、金門縣及澎湖縣執行清除海洋廢棄物垃圾作業,其中108年度該署補助1,083萬6千元、離島建設基金補助768萬2千元及地方配合款746萬8千元,總經費合計2,598萬6千元(詳表2)。而據該署統計迄至108年12月止,連江縣、金門縣及澎湖縣海洋廢棄物分別為66.17公噸、1.93公噸及374.58公噸,合計442.68噸,其中清除量以澎湖縣最高,連江縣次之,金門縣最低。上揭資料顯示3離島縣市之海洋廢棄物數量頗多,可能係海上觀光及漁業活動等人為活動所造成,該署允宜加強海洋廢棄物之源頭管理,降低海洋廢棄物數量,以維護離島居民乾淨整潔之海洋環境,並使海洋資源得以永續。
表2 108年度離島縣市海洋廢棄物清理及經費補助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縣 市
清除總量(公噸)
補助經費來源
海保署
離島建設基金
地方
配合款
合計
連江縣
66.17
7,590
7,682
5,534
20,806
金門縣
1.93
2,276
-
1,518
2,276
澎湖縣
374.58
970
-
416
970
合 計
442.68
10,836
7,682
7,468
25,986
說 明:資料統計至108年12月底。
資料來源:海保署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近3年度海洋廢棄物清理總量逾3,000噸且108年度離島縣市海洋廢棄物頗多,海保署允宜賡續加強海洋廢棄物源頭管理及清除工作,以使海洋資源得以永續。
(分機:8664高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