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以下簡稱公路總局)為新增辦理「加速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補助系統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108年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科目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2億6,500萬元(實際動支數),執行數2億6,499萬8千元,賸餘數2千元。經查:
(一)本計畫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之註銷率達54.64%,相關額度估算作業容有審慎覈實空間
1.為降低車輛視野死角,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交通部於106年間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訂自107年1月1日起,新出廠大型車輛均應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自109年1月1日起,將該設備列為使用中大型車輛之定期檢驗項目。
2.經交通部統計,截至108年3月底止,僅29.8%之大型車輛完成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為鼓勵大型車輛於法規實施前完成裝設,以提升行車及道路安全,行政院於108年6月28日核定本計畫,針對1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間完成裝設系統之使用中大型車輛,依裝設類型,每輛按實際購置設備費用最高補助4千元(申請基準型、環景型、標準型者)及1千元(申請簡易型者)。
3.本計畫因未及納入108年度預算,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經行政院108年9月12日核准動支5億8,424萬元,嗣交通部按實際申請補助金額推估,108年度經費需求僅2億6,500萬元,爰於108年12月30日申請註銷原動支數3億1,924萬元,並經行政院於108年12月31日同意如數註銷。本計畫實際動支數2億6,500萬元,執行數2億6,499萬8千元,賸餘數2千元,註銷後執行率100%,惟註銷時間已屆108年底,且註銷比率高達54.64%(詳表1),相關額度估算作業容有審慎覈實空間,以免影響政府資源有效運用。
表1 公路總局辦理加速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計畫動支108年度第二預備金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金額/比率
原核定動支數(1)
584,240
註銷數(2)
319,240
實際動支數(3)=(1)-(2)
265,000
執行數(4)
264,998
賸餘數(5)=(3)-(4)
2
註銷率(註銷數/原核定動支數)(6)=(2)/(1)
54.64%
註銷前執行率(執行數/原核定動支數)(7)=(4)/(1)
45.36%
註銷後執行率(執行數/實際動支數)(8)=(4)/(3)
100%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提供資料;本報告整理。
(二)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設備比率已達99.27%,惟依運研所辦理之成效追蹤評估結果,駕駛人使用情形欠佳,允待研謀改善
依據公路總局統計,截至109年1月底止,依規定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設備之大型車輛計22萬5,923輛,已裝設者22萬4,269輛,裝設率達99.27%。惟審計部於108年度審核報告指出,依據交通部委託運研所辦理大型車輛裝設車輛安全設備推動計畫成效追蹤評估計畫報告,大型車輛駕駛員左轉、右轉與倒車時,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車內螢幕之比率分別僅17.8%、21.6%及36.5%,使用情形欠佳,未能有效發揮輔助行車安全功能,允待研謀改善,並持續追蹤實施成效。
綜上,公路總局為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於108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加速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補助系統計畫」,惟本計畫動支第二預備金之註銷金額與比率分別高達3億1,924萬元及54.64%,相關額度估算作業容有審慎覈實空間,俾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另依據運研所辦理相關計畫之成效追蹤評估結果,大型車輛駕駛人實際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車內螢幕之比率偏低,允待研謀改善,並持續追蹤辦理成效。
(分機:1937叢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