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108年度預算編列「中南部服務中心議事堂民主劇場建置計畫」2,128萬元,決算數2,107萬6千元(含實支數27萬6千元及保留數2,080萬元)。經查:
(一)為免中部辦公室舊有宿舍及會館長期閒置未利用,本院於105年擬訂中部辦公室園區活化計畫,朝分期分區計畫執行
民國87年精省後,本院委員提案通過於96年在原臺灣省議會所在基地成立議政博物館及中南部服務中心兩單位(以下併稱中部辦公室),園區內之建築物為省諮議會及本院中部辦公室共同使用,臺灣省諮議會使用議事大樓、朝琴紀念館、議員會館前棟及檔案室;本院使用議事大樓一樓、議事堂、議員會館後棟、圖書資料館(現議政博物館)、資訊大樓、後山倉庫、餐廳、康樂室及職務宿舍,嗣107年行政院決議省級機關移撥至有關機關,臺灣省諮議會之議員會館移撥本院。
鑑於本院中部辦公室具議政背景、豐富古蹟特色及優美環境,暨為免舊有宿舍及會館長期閒置未利用,本院於105年擬訂中部辦公室園區活化計畫,並於105年度委託規劃,建議訂定分期分區發展順序,區分為前置作業、短期活化作業及中長期活化推動與願景建設三階段執行,前置作業及短期活化建設執行期間為107年度至110年度,經費預估8,428萬元,中長程活化推動與願景建設執行期間為111年度以後,經費預估1億5,800萬元。
(二)「中南部服務中心議事堂民主劇場建置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允宜加強計畫管控,俾使整體活化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
本院107年度及108年度辦理中部辦公園區活化計畫詳如表1,其中108年度預算編列之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議事堂民主劇場建置計畫,因先期之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案於108年10月4日始完成簽約議價程序,致後續統包案於同年12月31日始辦理決標及簽約,尚未執行之預算數2,080萬元因而全數保留於下年度繼續執行。允宜加強計畫控管,俾使整體活化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
表1 本院107年度及108年度辦理中部辦公室園區活化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計畫名稱
預算數
決算數
說明
107
1.臺中市市定古蹟「原臺灣省會議會議員會館」再利用計畫及再利用因應計畫
1,800
1,750
決算數含支付數157萬5千元及保留數17萬5千元。
2.立法院中部辦公室委員住宿會館修繕工程
5,000
4,355
3.立法院中部辦公室高爾夫球練習場公共設施改善計畫
11,380
9,806
108
1.立法院中部辦公室展示暨辦公空間整體細部規劃設計案
2,150
2,150
決算數含支付數150萬5千元及保留數64萬5千元。
2.立法院中部辦公室園區大門牌樓修繕計畫
2,000
1,702
3.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議事堂民主劇場建置
21,280
21,076
決算數含支付數27萬6千元及保留數2,080萬元。
資料來源:本院中南部服務中心提供。
(三)經管宿舍中有30戶已申請變更用途,亦應積極辦理活化使用,俾使資產運用發揮最大綜效
本院原經管宿舍21戶,於107年6月間接收原臺灣省諮議會所管宿舍51戶,合計經管宿舍72戶(其中眷屬宿舍47戶,職務宿舍25戶),面積4,877.78平方公尺。嗣收回10戶眷屬宿舍,於108年7月間依規定報經財政部同意變更用途,另20戶職務宿舍則依據國有財產法第36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由本院依職權變更用途,故申請變更用途者計30戶,面積為2,081.21平方公尺。由於該宿舍區經劃定為古蹟保存區,允應配合中部辦公室園區整體活化計畫,積極辦理相關活化作業,俾使資產運用發揮最大效益。
綜上,本院為免中部辦公室舊有宿舍及會館長期閒置未利用,於105年度擬訂中部辦公室園區活化計畫,朝分期分區計畫執行,惟108年度編列「中南部服務中心議事堂民主劇場建置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允宜加強計畫之控管,俾使整體活化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另經管宿舍中有30戶已申請變更用途,亦應積極辦理活化作業,俾使資產運用發揮最大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