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財政部主管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四、土地集中在少數納稅人之情況由來已久,惟現行稅制或課稅範圍之侷限、或稽徵實務困難,恐致成效未盡彰顯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主管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土地集中在少數納稅人之情況由來已久,惟現行稅制或課稅範圍之侷限、或稽徵實務困難,恐致成效未盡彰顯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黃朝琴

為解決房地分開課稅之缺失,建立合理透明稅制,並與國際稅制接軌,我國自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房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同時輔以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不動產部分停徵,將增加之所得稅稅收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等社會福利支出,以逐步落實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並有助於社會資源合理配置。106至108年度房地稅合一稅實徵稅額分別為25.68億元、36.30億元及81.06億元,經查:

(一)5%之納稅人擁有逾6成之私有土地,或為大面積廠辦等之需求,惟土地若過於集中,恐造成市場供需失調

1.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布之臺閩地區地價稅面積級距戶數統計資料,103年度私有土地7,777千戶、總面積17萬1,028公頃,其中500平方公尺以上395千戶(5.08%)、持有11萬1,208公頃(65.02%);108年度8,424千戶、總面積18萬9,411公頃,其中500平方公尺以上457千戶(5.43%)、持有12萬5,108公頃(66.05%)(詳表1),顯示土地集中在少數納稅人之情況由來已久。

2.若就私有土地之稅地種類進一步分析,一般用地地價稅為稅率級距第3級以上之納稅人,103年度1萬9,675戶、持有2萬2,080公頃;108年度2萬2,615戶、持有2萬3,247公頃(詳表2),計增加2,940戶、1,167公頃,平均每戶持有之土地面積介於1.12至1.03公頃。

3.另工礦業用地103年度8,324戶、持有2萬8,177公頃;108年度8,404戶、持有2萬9,665公頃,計增加80戶、1,488公頃(詳表2),平均每戶持有之土地面積介於3.39至3.53公頃,顯示工礦業用地土地集中化之情形較一般用地明顯。

4.又六都108年度一般用地地價稅稅率級距為第3級以上之納稅人,新北市2,222戶,持有2,534公頃、台北市421戶,持有413公頃、桃園市2,363戶,持有2,640公頃、台中市3,086戶,持有2,292公頃、台南市2,024戶,持有2,370公頃、高雄市2,030戶,持有2,355公頃(詳表2),平均每戶持有之土地面積介於0.74至1.17公頃。

5.土地集中在少數納稅人之情況,或為大面積廠辦等之需求,惟土地具稀少性與不可再生之特性,土地若過於集中,甚至囤積土地、壟斷不賣,恐造成市場供需失調,並透過土地資產累積或地目變更,土地增值部分由少數者獲得,形成社會利益分配不均。

(二)現行稅制或課稅範圍之侷限、或稽徵實務之困難,恐難以遏止養地行為

1.為解決房地分開課稅之缺失,建立合理透明稅制,並與國際稅制接軌,我國自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房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惟採日出條款及不溯及既往之設計,在特定時間後取得之房屋、土地始適用新制,然土地集中在少數納稅人之情況由來已久,以致發揮之效果有限。

2.依土地法及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凡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應徵空地稅之土地,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2至5倍之空地稅。財政部及內政部雖已於100年1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004504710號及台內地地第1000022074號函頒令廢止74年「空地稅暫停徵」之解釋令,將已停徵26年之空地稅解禁,惟空地之認定困難、稽徵成本高,以致各地方政府鮮少實施。

綜上,土地之使用、分配關係社會及經濟之發展,我國自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房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惟採日出條款及不溯及既往之設計,然土地集中在少數納稅人之情況由來已久,以致發揮之效果恐有限。另100年1月26日雖將已停徵26年之空地稅解禁,惟空地之認定困難,致各地方政府鮮少實施。近期「囤房稅」議題備受矚目,惟土地若過於集中,甚至囤積土地、壟斷不賣,恐造成市場供需失調,進而推升房價,惟「居住正義」議題影響甚鉅,財政部允宜博採周諮,合理化持有大面積土地者之稅負成本(如:調增一般用地之最高級距稅率),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全發展。

表1 103及108年度台閩地區地價稅面積戶數統計表單位:千戶;公頃

縣市別

103年度

108年度

合計

500m2以上

合計

500m2以上

戶數

面積

戶數

面積

戶數

面積

戶數

面積

總計

7,777

171,028

395

111,208

8,424

189,411

457

125,108

新北市

1,461

17,516

35

11,140

1,560

18,198

37

11,455

台北市

875

5,307

8

1,890

904

5,360

8

1,889

桃園市

744

18,194

35

13,021

826

20,024

40

14,459

台中市

881

18,634

50

11,512

955

20,967

58

13,409

台南市

627

18,370

43

11,926

685

19,982

48

13,063

高雄市

900

19,641

33

13,341

966

21,172

38

14,487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3及108年度財稅資訊地方稅統計表,本報告彙整。

表2 103至108年度台閩地區地價稅稅地種類面積戶數統計表

單位:戶;公頃

縣市別

一般用地(第三級稅率以上)

工礦業等用地

戶數

面積

戶數

面積

103年度

19,675

22,080

8,324

28,177

104年度

19,982

22,348

8,168

28,238

105年度

21,466

22,951

8,253

28,616

106年度

21,398

23,096

8,246

28,821

107年度

22,543

23,239

8,342

29,303

108年度

22,615

23,247

8,404

29,665

新北市

2,222

2,534

895

2,568

台北市

421

413

51

98

桃園市

2,363

2,640

1,839

4,953

台中市

3,086

2,292

944

1,929

台南市

2,024

2,370

1,266

3,346

高雄市

2,030

2,355

1,040

4,807

資料來源:財政部108年度財政統計年報-地價稅稅源統計表,本報告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