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為促進古蹟永續使用,108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計畫科目下,編列「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下稱古蹟修復工程計畫)經費1,098萬6千元,連同以前年度保留數2,694萬8千元及當年度預算調整數920萬元,可用預算數4,713萬4千元。執行結果,實際執行數3,700萬2千元,占可用預算數之78.5%。未支用預算計1,013萬2千元,全數辦理預算保留。近年監察院辦理古蹟修復工程計畫執行情形多未臻理想,影響施政效能,說明如下:
(一)古蹟修復工程計畫主要內容變更頻仍,致總經費大幅增加
為促進古蹟永續利用,監察院前經行政院104年5月22日核定辦理列屬國定古蹟之現有房舍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總經費7,400萬元(含空調設備300萬元併案招標),其中工程決標金額為6,607萬1千元,於106年9月2日開工、工期預計為640日曆天;嗣因追加契約以外之新增工作項目等原因,於107年2月1日、12月14日分別辦理第1、2次變更設計,契約金額先後增為7,032萬7千元、7,762萬7千元,工期亦增為681、751日曆天,嗣於108年9月5日再辦理第3次變更設計,總工程經費再增為9,062萬7千元,工期則增至877日曆天,較原規劃總經費7,400萬元、工期640日曆天,增加1,662萬7千元、237日曆天,增幅達22.47%、37.03%,除影響施政效能外,並徒增作業成本。
(二)未妥適估算所需辦理之工項及經費,致各年度保留經費比率偏高,且部分年度因經費不敷尚需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1.105年度及106年度:古蹟修復工程計畫自105年度起編預算,惟105年度編列之2,300萬元(含空調設備改善300萬元)因無法執行而全數辦理保留;嗣106年度雖賡續依計畫編列2,000萬元,卻因工程進度延宕而辦理保留3,862萬1 千元(占該年度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之比率89.80%),保留比率偏高且金額頗鉅(詳如表1)。
2.107年度:原編列預算數2,001萬4千元,惟因施工期間經檢討及清查施作內容,尚需辦理工程追加項目工項共計9項,經先以可資流用之他科目經費及動支第一預備金勻應後,所需經費仍不足783萬9千元,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783萬9千元,加計原編列預算數2,001萬4千元、以前年度保留數3,862萬1千元及動支第一預備金等預算調整數195萬3千元,合計6,842萬7千元,執行數4,147萬9千元,保留數2,694萬8千元,執行率60.60% (不含保留數)。
3.108年度:古蹟修復工程計畫自106年9月2日開工,歷3次變更設計後,已於108年12月31日竣工。截至108年底支付工程價款計8,180萬7千元,因需賡續辦理結算驗收付款事宜,爰辦理保留1,013萬2千元。
(三)該計畫部分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未臻理想,亟待檢討研謀改善
1.105年度可用預算數2,300萬元,均未執行,主要係該案原預訂於105年初開工,惟修復設計規劃案經專家學者多次審查,於105年2月始經權管機關文化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定,105年3月進行採購程序(成立評選委員會及公開閱覽);嗣105年6月第1次上網公開招標時,又因廠商家數不足而流標,經同年10月辦理第2次招標始決標,爰無法依預訂期程(105年初)開工等因素所致。
2.106年度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執行數437萬9千元,執行率10.20%,主要係106年4月擇定北翼(忠孝東路側)、西翼(中山南路側)2處地點進行試作,然因前開試作耗時4個月,致於106年9月2日始正式開工,再依工程施作進度辦理估驗,故106年度亦有3,862萬1千元辦理保留。
3.107年度可用預算數6,842萬7千元,執行數4,147萬9千元,執行率60.60%,主要係古蹟區西翼(中山南路側)及北翼(忠孝東路側)等區域施作工程不易,且屋頂木屋架逐支檢修發現多處腐朽,需進行補強及抽換更新等因素所致。
4.108年度可用預算數4,713萬4千元,執行數3,700萬2千元,執行率78.50%,主要係古蹟修復工程計畫雖已於12月31日申報竣工,惟尚需辦理後續結算驗收付款事宜等因素所致。
綜上,鑑於古蹟修繕及維護具有特殊性,監察院於辦理規劃設計作業時,允宜詳加調查估算所需辦理之工項及經費,以利計畫順利進行;惟本案迄至發包施工階段,始發現原估算工項及數量不足之情事,需辦理變更設計、追加預算、展延工期,甚至動支第二預備金因應,影響整體財務規劃效能。另該計畫執行期間部分年度預算執行率未臻理想,保留金額、比率偏高,影響計畫推展,亟待檢討改善,以提升施政效能。
表1 監察院105年度至108年度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本年度保留數
以前年度保 留 數
本年度
預算數
預 算
調整數
合計
(1)
金額
(2)
%
(2)/(1)
105
0
20,000
3,000
23,000
0
0%
23,000
106
23,000
20,000
0
43,000
4,379
10.2%
38,621
107
38,621
20,014
9,792
68,427
41,479
60.6%
26,948
108
26,948
10,986
9,200
47,134
37,002
78.5%
10,132
說 明:本表執行率=(年度執行數/可用預算合計數)。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預算調整數含動支第一、第二預備金數及經費流用數。
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