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計93人,實際進用人數76人,占該類人員預算員額81.72%。監察院允應就技工、工友及駕駛人力(含超額員額)之實際進用情形,覈實編列各該人員之預算員額數及人事費。說明如下:
(一)各機關預算員額依規定應本撙節原則核實配置,並就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覈實減列
按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11條規定,各機關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考量實際業務消長,核實配置,經檢討有節餘人力者,應配合減列預算員額。另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12點之(三)亦規定:「減列預算員額:各機關學校實際精簡之工友、技工員額,應配合機關學校年度預算編列,覈實予以減列。」復依108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之(九)規定:「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有效彈性運用人力,各機關應落實下列規定:1.各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3.各機關應積極採行『超額列管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等方式,…。」準此,各機關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核實配置,對已無業務需求之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允應覈實減列。
(二)近年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之實際進用人數均低於預算員額,宜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覈實減列預算員額
由近年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之預算員額及實際進用情形以觀(詳如表1),其實際進用人數已由101年度之83人,逐年降至108年度之76人,惟預算員額皆為93人,並未配合減列,致預算員額與實際人數之差額逐漸擴大,由101年度之僅相差10人(占比10.75%),至105年度已攀升至22人(占比23.66%);108年度該項差額雖有下降,惟仍達17人(占比18.27%)。再者,該院104年度至108年度技工、工友及駕駛實際人數減少至70餘人,相關業務尚能正常運作,足顯其實質人力需求已下降,預算員額容有再精減空間。
綜上,政府為貫徹技工、工友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規定渠等人員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近年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實際進用人數均遠低於預算員額,顯示在未足額進用人力情形下,仍不影響業務運作。爰此,監察院允宜依規定及實際人力需求,覈實減列技工、工友及駕駛之預算員額,以落實政府政策。
表1 監察院101年度至108年度技工、工友及駕駛人數表 單位:人
項目
預算員額
實際人數
差額
人數
占預算
員額比率
101年度
93
83
10
10.75%
102年度
93
82
11
11.83%
103年度
93
80
13
13.98%
104年度
93
74
19
20.43%
105年度
93
71
22
23.66%
106年度
93
77
16
17.20%
107年度
93
75
18
19.35%
108年度
93
76
17
18.27%
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及整理自監察院各年度單位決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