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自75年起陸續推動各期醫療網計畫,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衛福部)刻正辦理第八期醫療網計畫,截至108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28億4,033萬7千元,執行結果,累計執行數27億9,520萬1千元(執行率98.41%)。經查:
(一)推動各期醫療網計畫已逾30年,惟部分醫療網及緊急醫療網等規劃目標仍未達成
衛福部依醫療法第88條第1項之規定,將全國劃分為6個一級醫療區域、17個二級醫療區域及50個次醫療區域,並訂定醫療網計畫,其規劃目標醫療網於二級醫療區域、次醫療區域分別為均有區域級醫院、社區醫院(詳表1),而依衛福部資料,截至108年底,臺東-大武次醫療區域仍無地區級以上醫院。
復觀察緊急醫療網,全國共計203家急救責任醫院(重度級46家、中度級75家、一般級82家),其中重度級及中度級以臺北區及中區為多數,緊急醫療資源容有分布不均情形(詳表2)。又二級、次醫療區域規劃目標分別為均有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急救責任醫院,暨具中度急救責任醫院之次醫療區域達90%;惟截至108年底止,南投二級醫療區域尚無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且次醫療區域尚無中度級以上急救責任醫院者,包括新竹-竹東、屏東-恆春、臺東-關山、臺東-成功、臺東-大武、花蓮-鳳林及花蓮-玉里等7個次醫療區域,該等區域之在地及緊急醫療量能仍待提升。
表1 現行醫療網醫療區域之規劃目標及達成情形彙總表
項目
一級醫療區域
二級醫療區域
次醫療區域
數目
6
17
50
劃分原則
按健保六大分區
以縣市行政區為主,並搭以共同生活圈概念
以鄉鎮市生活圈為主,並考量交通運輸動線
規劃目標
醫療網
提供完整之三級醫療照護
每200萬人一家醫學中心
提供充分之急性住院照護
均有區域級醫院
提供初級照護
均有社區醫院
緊急醫療網
目標
-
均有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
均有急救責任醫院
中度急救責任醫院達90%(第7期計畫目標)
未達成目標
南投二級醫療區域迄無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
臺東-大武次醫療區域無地區級以上醫院
新竹-竹東、屏東-恆春、臺東-關山、臺東-成功、臺東-大武、花蓮-鳳林及花蓮-玉里等7個次醫療區域,尚無中度級以上急救責任醫院
資料來源:綜合整理自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之「醫療體系改革的回顧」簡報(107年4月21日)、醫療網計畫及衛福部提供資料。
表2 急救責任醫院家數及其分區一覽表(109年8月12日公告)
單位:家
一級醫療
區域別
緊急醫療能力分級
小計
重度
中度
一般
臺北區
17
17
18
52
北區
6
11
11
28
中區
10
17
14
41
南區
6
13
10
29
高屏區
5
15
20
40
東區
2
2
9
13
合計
46
75
82
203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109年8月12日公告之急救責任醫院分區名單。
(二)50個次醫療區域中,有24個尚未達成醫療網每萬人口35床之規劃目標
衛福部表示,醫療網計畫全程目標規劃值為急性一般病床平均每萬人口35床,且據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規定,急性一般病床於次醫療區域,每萬人不得逾50床;於一級醫療區域,急性一般病床達500床以上醫院,其病床數,每萬人不得逾6床(詳表3)。
表3 現行病床管理及規劃目標一覽表
過賸區界定
醫療網目標
病床規模
界定範圍
病床規劃目標
次醫療區域內,每萬人口50床以上
醫療區域每萬人口35床
急性一般病床500(含)床以上
一級醫療區域
6大區
6床/每萬人口(限建)
急性一般病床500床以下
二級醫療區域
17區
35床/每萬人口(目標值)
次醫療區域
50區
50床/每萬人口(限建)
資料來源:衛福部。
據衛福部提供109年7月「每萬人口急性一般病床許可數」資料,全國平均值雖為37.77床,惟50個次醫療區域中,尚未達成醫療網每萬人口35床之規劃目標者高達24個,包括基隆、臺北-西北區、臺北-西區、臺北-南區、宜蘭-宜蘭、桃園-中壢、新竹-竹東、苗栗-海線、苗栗-中港、南投-竹山、南投-南投、南投-草屯、彰化-南彰化、雲林-北港、雲林-斗六、嘉義-阿里山、臺南-新營、臺南-永康、高雄-旗山、屏東-恆春、澎湖、臺東-大武、臺東-成功、臺東-關山;另尚有金門縣、連江縣亦低於醫療網每萬人口35床之目標。
綜上,醫療資源分布之均衡與國人健康水準息息相關,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我國自75年起陸續推動各期醫療網計畫,迄今已30餘年,惟部分醫療網及緊急醫療網等規劃目標仍未達成,衛福部允宜妥謀提升醫療網計畫之執行成效,並戮力達成計畫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