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於108年度決算書國民健康業務項下列有保留數1,060萬元,係依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12條規定,政府已列冊之油症患者於該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遺屬得申請20萬元一次撫慰金,截至108年底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尚有54人待撥付。經查:
(一)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之施行,係為使油症患者獲得妥善醫療照護,俾保障其健康權益
民國68年臺中彰化地區,因廠商提煉米糠油之脫臭過程以多氯聯苯為熱媒劑,因熱媒管產生裂隙,導致多氯聯苯及其熱變性物由隙縫滲入米糠油中,發生多氯聯苯中毒(油症)事件。為使油症患者獲得妥善醫療照護,保障其健康權益,政府業於105年11月16日公布施行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依該條例第12條規定,政府已列冊油症患者於該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遺屬,得申請新臺幣20萬元之一次撫慰金;無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者,得由父母申請之,以彌補未能即時獲得妥善照護之中毒者。
(二)允宜加強宣導撫慰金領取事宜,俾落實立法意旨
依據國健署統計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符合請領資格者計366人,截至108年底已撥付254人,扣除查無申請權利人及無法確知遺屬58人,餘54人待撥付,其中107年度保留34人、108年度保留20人;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加強宣導油症遺屬撫慰金相關訊息及提供諮詢服務,持續協助油症遺屬撫慰金申請案件,以提升撫慰金申請人數,俾落實立法意旨。
表1 108年度國民健康業務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保留數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金額
保留內容分析
合計
10,800
107
6,800
保留34人。
108
4,000
108年度編列預算23人(460萬元)已撥付3人(60萬元),餘20人(400萬元)待撥付。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綜上,國健署允宜持續加強宣導油症遺屬撫慰金相關訊息及諮詢服務,以提升撫慰金申請人數,並保障受害者權益,落實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立法旨意。
(分機:1930 芮家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