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9條第1項及第2項分別規定:「本局之預算應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並受立法院審查。」、「前項列為機密預算部分,其編列、執行及決算審查,由有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之。」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國安局)年度預算寄列於國防部且逾8成均以機密預算編列,外界難揆其經費運用效益及狀況,審計機關似宜增加對該局執行審計職權之頻率。經查:
(一)國家安全局公開及機密預算均寄列於國防部預算中,且主要預算仍以機密方式編列
國家安全局於民國83年正式法制化後,該局即依組織法規定,將預算全數列為機密並寄列於國防部機密預算內,其後雖自93年度起將預算區分為公開及機密2部分,然各年度公開預算金額及占比均有限,100年度至108年度間,僅100年度、101年度、103年度及108年度公開預算占比逾2成,且最高占比均不及25%,該局絕大部分預算顯仍以機密方式編列;又因該局預算迄今仍寄列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中,外界無從瞭解其預算全貌及計畫執行狀況。
(二)近年預算審議刪減比率極微,經費相對寬裕,且各年度預算執行率頗高
本院近年審議國安局預算,均少有大幅度刪減之情事,在刪減比率極微情況下,該局經費相對已屬寬裕,自應秉撙節原則審慎開支。然查該局自103年度起機密預算已連續6年執行率均在99%以上,公開預算亦有多年執行率均在98%以上(詳表1)。108年度機密預算及公開預算執行率分達99.89%及98.85%,均屬近10年來次高,亦高於108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總預算執行率97.89%。
表1 國安局99年度至108年度預算審議刪減及決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公開預算部分
機密預算部分
預算案數
預算審議刪減比率
法定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審議刪減比率
執行率
99
925,481
0.00
925,481
881,748
95.27
1.30
97.04
100
1,041,268
0.33
1,037,865
995,383
95.91
0.75
96.90
101
930,825
0.00
930,825
914,630
98.26
0.09
99.10
102
925,852
4.14
887,501
830,535
93.58
0.42
97.12
103
965,685
0.75
958,450
925,799
96.59
1.26
99.60
104
912,458
0.96
903,676
898,837
99.46
0.20
99.97
105
861,037
0.28
858,622
847,210
98.67
0.00
99.95
106
869,728
0.83
862,508
801,273
92.90
0.01
99.68
107
891,072
0.56
886,072
874,126
98.65
0.003
99.68
108
979,259
0.38
975,492
964,258
98.85
0.00
99.89
說 明:1.預算及決算數均不包含行政院核撥文職統籌補助費部分。
2.預算執行率為決算數占法定預算比率。
資料來源:國家安全局。
(三)國安局各年度經費多以機密預算編列,運用情形外界無法得知,審計機關似宜增加對該局執行審計職權之頻率
國家安全局前於90年代初期連續發生「奉天專案」、「當陽專案」、「華向榮專案」、「校園安定基金」等密帳風波後,審計部於民國94年4月首度派員至該局辦理就地審計事務,其後僅於96年、98年及105年曾派員至國安局執行審計職權。按審計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審計機關應經常或臨時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一切收支及財務,得隨時稽察之。」國安局近各年度無論公開或機密預算之執行率多在98%以上,然因其預算寄列於國防部,且逾8成經費均編列於機密預算,外界實難揆其經費執行狀況及成效,而審計機關近10(99-108)年來僅於105年度派員赴國安局就地執行審計職權,間隔期間及頻率是否妥適,恐待商榷。
綜上,國家安全局歷年預算審議刪減比率極微,經費應屬寬裕,然揆該局近10年預算執行狀況,除機密預算已連續6年執行率均在99%以上外,公開預算亦有半數年度執行率均高於98%。由於國安局各年度預算逾8成均以機密型態編列,其執行狀況外界實無法得知,然審計機關近10年度派員赴該局就地執行審計職權之次數有限,似宜增加其辦理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