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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二、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止後續補強及變更設計仍未完工,致遲未能辦理驗收,允宜督促儘速辦理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外交部主管108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止後續補強及變更設計仍未完工,致遲未能辦理驗收,允宜督促儘速辦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陳燕玲

外交部108年度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項下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3億3,780萬3千元辦理駐外機構購建館舍計畫,全數執行完畢(包括應付保留數2億1,667萬3千元)。其中外交部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多有延宕,總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說明如下:

(一)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案較原訂計畫期程落後3年始完成產權移轉

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 92年經行政院核備「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原預計以15年購建完成16處館舍,嗣於96年、98年及102年間3度報經行政院同意修正分級表(詳表1)。其中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經行政院於100年10月核定,總經費2億8,360萬元,並自101年度起分3年編列預算執行,預計於102年3月前完成購置作業,同年11月至103年1月遷入新館舍。駐泰國代表處於101年間初步擇定符合需求之標的,然因駐在國政府推動不動產刺激政策,房地產價格上漲致業主惜售,需變更標地物而影響購置計畫進度,外交部爰提報修正計畫,並經行政院於102年12月函復同意修正,期程延長至104年度(預計103年12月至104年1月遷入新館舍),總經費增加為4億6,590萬7千元。案經該部6度辦理徵求房地產公告作業並於103年9月完成議價及決標,卻因存有產權爭議之疑慮而依採購法規定撤銷決標,並另覓合適標的,期程再度延宕,於105年1月29日方完成簽約事宜,同年4月26完成產權移轉,該館舍購置案較原訂計畫期程落後3年。

表1 「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歷次修訂內容摘要

級別

92年分級表

96年分級表

98年分級表

102年分級表

預計15年完成16處

預計15年完成16處

預計15年完成13處

預計15年完成12處

A級

約旦館(宿)舍、泰國館舍、紐約館舍、加拿大館舍、新加坡館舍、韓國館舍

紐約館舍、約旦館(宿)舍、布吉納法索館舍、波士頓館舍、常駐世界貿易組織館舍、舊金山館舍、洛杉磯館舍、泰國館舍、布里斯本館舍、加拿大館舍

約旦館(宿)舍、芝加哥館舍、常駐世界貿易組織館舍、舊金山館舍、洛杉磯館舍、波士頓館舍、加拿大館舍

芝加哥館舍、泰國館舍、歐盟兼駐比利時館舍、聖克里斯多福館舍、丹佛館舍、法國館舍

B級

新加坡宿舍、波士頓館舍、紐西蘭宿舍、菲律賓館舍

韓國館舍、紐西蘭宿舍

泰國館舍、布里斯本館舍、韓國館舍

洛杉磯館舍、舊金山館舍、加拿大館舍、布里斯本館舍、韓國館舍

C級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館舍、英國館舍、芝加哥館舍、舊金山館舍、法國館舍

英國館舍、芝加哥館舍、法國館舍、新加坡館(宿)舍

英國館舍、法國館舍、新加坡館(宿)舍

波士頓館舍

說 明:外交部已於107年7月9日函報行政院將「外交部購建駐外單位館、宿舍分級表」簡化為「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並經該院於107年7月13日函復同意備查。

資料來源:外交部。

(二)新購館舍雖已於108年6月4日正式落成啟用,然至109年8月底止後續補強工程及變更設計尚未完工,致未能完成驗收

駐泰國代表處於105年4月完成新館舍購置及產權移轉後,即著手進行後續之館舍裝修工程,並預計於106年11月完工後即進行搬遷事宜。嗣新購館舍於105年11月完成「設計及監造服務」議價決標;106年5月完成「裝修整建工程」採購作業;106年4月起就新館舍整建工程申請施工許可,然經該駐處多次洽辦,始於8月11日取得施工許可,並修正整建工程預計完成日期為107年3月13日,俟驗收完畢後即可遷入新館舍辦公。然施工期間面臨諸多施工上之問題,甚有設計監造商及承包商爭議等情事,致該駐處新購館舍裝修整建工程遲至108年4月20日完工,同年6月4日正式落成啟用。然駐泰國代表處遷入新址辦公後,駐處辦理驗收時卻發現承包商有諸多疏失,經駐處多次發函告知應依合約支付違約罰款,惟該承包商竟反向要求該駐處支付鉅額款項,該駐處爰擬聘請專業律師依合約與駐在國相關法律妥處。截至109年8月底止,該館舍後續補強工程及變更設計(圍牆建築、排水涵管及門窗工程等)尚未完工,未能辦理驗收,致108年度應付保留數仍有5,585萬1千元,占可支用預算數1億2,370萬3千元之45.15%,總計畫執行進度亦僅70%,未如預期。

綜上,外交部駐泰國代表處館舍之購置較原訂計畫期程落後3年始完成建物之產權移轉,駐處遷入辦公時間則較原訂計畫延遲5年,至109年8月底止後續之補強工程及第6次變更設計亦尚未完工,致未能辦理驗收。該部允督促駐處持續積極辦理並協助執行,俾維護使用者權益及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