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於110年5月發行之第15回金融穩定報告指出,回顧109年度外匯市場,新臺幣對美元大致呈升值走勢,外匯交易量略增。109年1月底新臺幣對美元匯率30.250元,第一季後因我國疫情控制得宜,出口及經濟表現亮麗,新臺幣對美元逐步走升,年底收在1美元兌新臺幣 28.508元,全年升值5.61%。然經美國外匯政策報告指出央行多年來積極干預匯市,致匯率遭結構性低估,未能如實反映經濟情形。說明如下:
(一)美國財政部2021年4月提出之外匯政策報告指出我國匯率遭結構性低估,未能如實反映經濟情形
美國財政部依據「1988年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Omnibus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以下簡稱1988年法案)及「貿易便捷化暨執行法」(Trade Facilitation and Trade Enforcement Act of 2015,以下簡稱2015年法案)規範,每年4月及10月定期向國會提出美國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以下簡稱外匯政策報告),評估主要貿易對手國是否操縱匯率。其中,「2015年法案」訂定3項匯率操縱國評斷標準,據以判斷主要貿易國是否藉由匯率政策從事不公平貿易競爭,進而採取拒絕該國取得融資管道或提高商品關稅等制裁措施,該標準分別為「對美商品貿易出超逾200億美元」、「經常帳順差對GDP比率逾2%」及「淨買匯金額對GDP比率逾2%」等。經評估後,若貿易對手國觸及上述3項檢視標準中之任2項,將被美國列入「匯率操縱國觀察名單」;若3項檢視標準皆滿足,則可能被列為「匯率操縱國」,美國並將視情況對其採取各項經貿制裁。
據美國財政部2021年4月提出之外匯政策報告(調查期間為2020年)指出,臺灣符合「2015年法案」3項檢視標準(詳表1),雖尚無足夠證據判斷我國有「獲取不公平貿易競爭優勢或影響國際收支有效調節」之意圖,爰未列入匯率操縱國,惟仍指出央行多年來積極干預匯市,致匯率遭結構性低估,未能如實反映經濟情形,爰將加強與我國溝通,敦促制訂相關計畫及採取具體行動,以解決我國貨幣於匯市價值低估之問題。
表1 109年度我國符合「2015年法案」3項檢視標準情形表
檢視標準
標準值
實際值
對美商品貿易出超金額
逾200億美元
299.3億美元
經常帳順差對GDP 比率
逾2%
14.1%
淨買匯金額對GDP 比率
逾2%
5.8%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二)央行允宜就我國經濟、貿易結構與各相關機關共同協商因應措施,俾利我國經貿之拓展
據央行就上開美國外匯政策報告指出我國匯率遭結構性低估一事所做之說明略以,109年我國對美國商品貿易出超擴大至299.3億美元,主要係反映美中貿易與科技爭端之轉單效應、美國強化資安防護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使美國對我國科技產品需求劇增,大量進口資通與視聽產品所致;另109年我國經常帳順差創新高,且受疫情及美國實施QE 影響,美臺利差大幅縮小,我國對外投資降溫及廠商拋匯,致外匯供給鉅增、需求減少,使匯市價格調整機能一度失靈,央行為避免匯市嚴重失衡衝擊國內金融市場穩定並外溢至實體經濟面,爰本於職責調節匯市。對美方報告常引用單一模型評估新臺幣匯率低估情形,該行表示已充分表達不同觀點。
然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109年度我國對美國出口額占出口總額約14.6%,為我國第3大出口市場,加以我國為出口導向國家,對外輸出貿易影響經濟甚鉅,爰美國外匯政策報告對我國經貿之拓展實有重大之影響。我國龐大經常帳順差及對美貿易出超擴大等議題與我國經濟結構性相關,涉及範圍甚廣,央行允宜與各相關機關共同研議善策妥處。
綜上,央行雖已與美國財政部定期就雙邊經貿及匯率議題交換意見,並提供「台美經貿關係與新台幣匯率走勢」報告,說明我國係受美國寬鬆貨幣政策影響,致美元大量流入,匯市供需嚴重失衡,爰加強調節匯市以維持國內金融穩定,然仍允宜適時與各權責機關妥為研商相關因應措施,俾維護我國國際貿易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