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產基金109年度決算基金來源7億6,008萬7千元,基金用途7億3,211萬1千元,基金來源與基金用途相抵後賸餘2,797萬6千元,較預算短絀2億4,395萬9千元,轉絀為餘。茲說明如下:
(一)學產基金近年度短絀狀況逐漸改善,108年度及109年度連2年轉絀為餘
1.學產基金之設立旨在將自清朝時期熱心教育人士捐獻之田地、房舍依法放租,並以其收益專款專用於辦理獎助弱勢家庭學生,屬以特定收入來源供特殊用途之特別收入基金。是以,其基金來源主要係學產房地之租金收入,基金用途則主要供急難慰問金、學生助學金等項目之獎助教育支出。
2.觀察近年度學產基金收支狀況,其中基金來源尚屬穩定,105年度至108年度每年決算收入約8億元左右,109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減收不動產租金,致基金來源減少為7.6億元;然基金用途105年度決算數為12.24億元,之後逐年遞減至109年度之7.32億元,減少幅度逾4成,主要係獎助教育支出計畫決算數由10.21億元減少為5.89億元所致。以上,收支相抵後105年度決算短絀3.55億元,嗣因基金來源尚屬穩定而基金用途逐年減少,基金短絀狀況逐漸改善,且108年度及109年度連2年轉絀為餘(詳表1)。
表1 近年度學產基金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本期餘絀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獎助教育
支出計畫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105
-626,796
-354,861
800,440
869,096
1,427,236
1,223,957
1,222,889
1,020,761
106
-423,689
-220,030
745,283
799,445
1,168,972
1,019,475
930,200
780,566
107
-482,167
-140,938
788,134
805,478
1,270,301
946,416
890,045
704,271
108
-229,575
31,176
800,186
797,434
1,029,761
766,258
872,185
625,512
109
-243,959
27,976
823,253
760,087
1,067,212
732,111
778,106
589,017
資料來源:學產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二)109年底近四分之一土地未具收益性,且近年度學產土地閒置面積逐年遞增,允宜積極活化
1.據學產基金提供截至109年底土地利用情形,學產土地面積計818.56公頃,其中遭占用部分63.27公頃、占7.73%,剩餘可供活化土地9.98公頃、占1.22%,可供利用土地109.38公頃、占13.36%,而無償提供使用、待釐整等其餘無法利用土地65.06公頃,占7.95%,至出租土地面積為570.87公頃、占69.74%(詳表2);是以,出租土地比率69.74%加計有按期繳納補償金之被占用基地及耕地面積比率1.34%與4.4%,具收益性土地占比75.48%,即近四分之一之土地未具收益性。
2.另據學產基金提供近年土地閒置情形觀察,迄109年底閒置土地面積151.43公頃,較105年底118.04公頃增加28.29%;而109年底閒置比率18.5%,亦較105年底14.24%增加4.26個百分點;以上,105年度以來學產土地閒置面積及比率均呈逐年增加趨勢(詳表3)。
3.有關土地閒置原因據學產基金說明,約6成屬偏遠或難以利用之農業用地,3成屬駁坎、海域等無法利用之土地,剩餘1成雖屬建築用地,惟或面積較小、或屬畸零地、或非整筆空置、或區位不佳,故不易辦理活化。復依該基金提供109年底可供活化之建築用地面積為9.98公頃,公告現值達28.74億元,分布於全台12個縣市,其中台北市面積雖僅9,407平方公尺,惟公告現值約12億元價值最高,多位於士林區,雖處於繁盛地區,然部分土地坡度過陡,係山坡地限建範圍;另台南市公告現值7.07億元價值次之,面積則達2.36公頃,惟多屬公園、道路及學校等公共設施用地,需藉由都市更新或市地重劃方式予以活化。
3.學產基金閒置土地面積105年度起逐年遞增,恐對基金收益產生負面影響,允宜加強土地開發並多元化運用學產土地,俾增裕基金收益。
表2 109年底學產基金土地利用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面積
公告現值
公頃
比率
租
用
基地出租(逕予出租)
45.24
5.53
21,883,762
耕地出租(逕予出租)
489.91
59.85
21,518,649
基地(含建物)出租(公開標租)
35.72
4.36
34,785,526
小計
570.87
69.74
78,187,937
占
用
基地被占用-未按期繳納補償金
8.06
0.99
1,165,492
基地被占用-有按期繳納補償金
10.99
1.34
1,004,252
耕地被占用-未按期繳納補償金
8.20
1.00
128,377
耕地被占用-有按期繳納補償金
36.02
4.40
1,485,709
小計
63.27
7.73
3,783,830
剩餘可供活化土地-都市計畫住、商、工土地
9.98
1.22
2,874,174
可供利用土地
農業用地
86.30
10.54
671,389
公共設施保留地
23.08
2.82
467,361
小計
109.38
13.36
1,138,750
其餘無法利用土地
無償提供使用
6.96
0.85
4,929,159
無法利用(道路、駁坎、海域…等)
45.19
5.52
16,447,600
經界、現況不明或重測待釐整土地等
12.91
1.58
769,361
小計
65.06
7.95
22,146,120
合 計
818.56
100.00
108,130,811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表3 近年度閒置學產基金土地概況表 單位:公頃;新台幣千元;%
年度
閒置土地情形
閒置土地公告現值
總面積
閒置面積
閒置比率
105
828.77
118.04
14.24
8,659,393
106
828.22
129.62
15.65
10,140,655
107
825.62
131.77
15.96
8,254,547
108
822.07
144.55
17.58
10,010,915
109
818.56
151.43
18.50
17,432,762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三)部分建物因用地變更及標租未順利而閒置多年,而租約屆期之建物亦未能順利標租肇致閒置,允宜賡續積極辦理
1.109年底學產基金轄管建物計有42個建號(棟),總面積逾6萬平方公尺,其中出租36棟、代管1棟及閒置5棟;其中閒置多年之2棟建物為花蓮公教會館及台北捷運永春站聯合開發案16號店鋪,至台北捷運永春站聯合開發案20、22及24號店鋪租約於108年4月間到期,因履約情形不良未予續約,經聲請強制執行後於109年6月收回,惟標租作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予標脫。爰迄109年底止,該基金需辦理活化之建物5棟,評定價值1.45億元(詳表4)。
表4 需辦理活化之學產建物概況表 單位:棟;平方公尺;新台幣千元
建物名稱
建物門牌
棟數
面積
評定價值
花蓮公教會館
花蓮縣花蓮市建昌路50號
1
14,921.61
136,992
台北捷運永春站聯合開發案店鋪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423巷4弄16、20、22、24號
4
427.89
8,452
5
15,349.50
145,444
說 明:本表係109年底止之數據。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2.有關花蓮公教會館閒置情形及辦理活化概況如下:
(1)教育部經管原花蓮教師會館,該會館建物面積1萬4,921平方公尺,前遭多年占用經營無照旅館,嗣按法院判決及強制執行,於100年12月收回自管,資產重新活化前之相關建物保全及維護管理,則委請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代管。
(2)教育部原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以文教設施(公教會館)公共建設引進民間廠商投資整建及營運(ROT),惟104年1月發展觀光條例修正,公教會館應於上開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10年內辦妥旅館業登記始得營業;然公教會館用地依現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無法申設旅館登記,亦無法辦理建物使用執照變更,故教育部擬先變更都市計畫之土地用途,惟地方民意對變更都市計畫意見分歧,並未完成用地變更。
(3)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106年3月間提出複合式使用型態之方案,整合教育部與地方資源,結合政府施政重點(如社福長期照護機構)、地方公共建設需求(公民集會場、圖書中心)、提供花蓮地區公教人員租賃住宿、設置青年創業基地鼓勵返鄉創業,並利用低樓層規劃收益型業種(如一般零售業)進駐等。然109年11月間該基金參考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建議,改為配合中央政府政策及花蓮地區社會住宅需求,重新規劃將公教會館出租提供作社會住宅使用,擬自110年度辦理公教會館用地變更為文教兼供社會福利設施用地相關事宜。
(4)花蓮公教會館經訴訟多年始得收回,嗣因涉及用地變更問題閒置迄今,目前又為配合中央政府政策及地方政府需求,重新規劃將公教會館出租提供作社會住宅使用,並據以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允宜賡續協調各相關機關,俾儘速辦理活化。
3.另台北捷運永春站聯合開發案部分店鋪辦理活化情形如下:
(1)台北捷運永春站聯合開發案係學產基金於90年度以土地作價方式參與,94年10月興建完成(面積共計1,347平方公尺)後學產基金分配獲得1樓店鋪10間及停車位39個。
(2)捷運永春站位於台北市精華區,惟該基金分得之店鋪始終難以完全出租;其中16號店舖因區位欠佳未能順利出租而閒置多年,至20、22及24號等3棟店鋪,105年至108年由龍O公司承租,惟該公司履約情形不良,且對租金等續租條件雙方並無共識,然該公司不願配合辦理租賃標的物返還,遂聲請強制執行並於109年6月收回;該基金109年度辦理標租2次仍未予標脫,將賡續辦理區位考量及底價檢討作業。
(3)鑒於台北捷運永春站土地及房屋價值甚高,為增裕基金收益,允宜賡續積極辦理標租作業。
綜上,學產基金108年度及109年度決算雖連2年轉絀為餘,惟近年度土地及建物閒置面積愈趨增加,閒置房地之公告現值及評定價值合計甚高逾174億元,允宜加強土地開發並多元化運用學產土地,俾增裕基金收益;另有關閒置建物之活化,花蓮公教會館仍需多方協調以利辦理用地變更,而對捷運永春站聯合開發案未出租店舖,允宜賡續積極辦理標租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