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市鎮開發基金辦理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第7標歷經廢標與流標,因擬修正設計,爰109年度未發包施作,致預算均未執行,允宜持續積極辦理
日期:111年3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09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新市鎮開發基金辦理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第7標歷經廢標與流標,因擬修正設計,爰109年度未發包施作,致預算均未執行,允宜持續積極辦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高振源 魏安國 陳靜芳
新市鎮開發基金109年度預算編列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區第1期開發區土地開發建設在建工程3億8,944萬2千元,其中第7標工程預算數1億3,785萬元,因辦理修正設計,109年度未發包施作,致預算均未執行。經查:
(一)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概述
行政院為推動「平價住宅」,型塑北臺灣「產業創新走廊」,引領臺商鮭魚返鄉投資建設等政策,於99年3月間核定「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興辦事業計畫」,後因區內發現掩埋大量廢棄物情事,爰報經行政院於109年6月5日核定修正「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興辦事業計畫」,縮小開發範圍為原第1期開發區,原保護區及農業區,除必要之聯絡道路外,修正為不予開發。
(二)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第7標109年度未發包施作,致預算均未執行
機場捷運A7站第1期開發區預定執行第1至10標及監控中心新建工程等11個工程標案,其中第1、2、3、4、5、6、8標及監控中心新建工程等8案已竣工驗收完成,尚有第7標、第9標及第10標尚待完成。其中第7標係辦理廣18及廣19之廣場地下停車場工程,107至108年度歷經廢標與流標,內政部爰於108年5月22日召開桃園市政府所提用地需求會議,決議暫緩工程招標,並於109年7月間與桃園市政府就停車場設置方式取得共識,擬重新辦理設計,故109年度未發包施作,致預算均未執行。
綜上,營建署辦理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其中第7標工程預算數1億3,785萬元,惟該標案於107至108年度歷經廢標與流標,經109年度與桃園市政府研商後擬辦理修正設計,故109年度未發包施作,致預算均未執行,允宜持續積極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