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由基金管理委員會擬訂年度計畫,經基金監理委員會審定後行之,並由政府負擔保責任。」另據該條例第6條第3項及施行細則第 18 條規定,基金管理會應於年度開始前6個月擬訂年度運用方針及編製收支預算,報請基金監理會覆核;年度終了應編具工作執行成果報告暨收支決算,提經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議公告之。經查:
(一)退撫基金運用之法定最低收益率及109年度目標值
1.109年度法定最低收益率要求訂為1.04%:依基金管理條例第5條第3項規定:「本基金之運用,其3年內平均最低年收益不得低於臺灣銀行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如運用所得未達規定之最低收益者,由國庫補足其差額。」又據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6 條規定:「本條例第5條第3項所稱臺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係以臺灣銀行每月初平均牌告利率所計算之全年平均利率為準,並按單利計算」。109年度該基金法定最低收益率要求,係按108年4月底臺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固定)訂為1.04%。
2.退撫基金訂定109年度基金運用收益目標值為4.01%: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於考量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市場風險性與達成臺灣銀行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之法定最低收益率要求,將委託經營與自行經營之各項目預定收益率及中心配置比例加權平均後,核算109年度基金運用之收益目標值為4.01%。期在收益目標值之驅策下,達成前述「超越臺銀 2 年期定存利率」之基本收益目標要求並穩健提升基金收益。
(二)109年度占退撫基金資金配置比重最高之國外委託經營,實際收益率未達預定目標值
參據退撫基金108年度及109年度基金運用概況(詳表1),108年度實際運用收益率為10.62%,較預定收益率目標值4.05%高出6.57個百分點,其中資金運用配置比重最大者,為國外委託經營(占比33.26%),實際收益率為15.32%;109年度實際運用收益率為8.46%,較預定收益率目標值4.01%高出4.45個百分點,其中資金運用配置比重最高者仍為國外委託經營(占比33.25%),惟實際收益率為2.23%,低於預定收益率4.90%(差距2.67個百分點)。該基金說明,係因新冠肺炎影響,全球市場風險及波動加大,國外委託經營部分受託機構表現不佳;且受新台幣兌美元升值影響,致各受託帳戶加計未實現收益後之實際收益率較預定收益率低,相關國外委託經營績效容有改進空間。
綜上,退撫基金每年將逾3成資金委託專業機構辦理國外經營,投資範疇包括資本利得型、固定收益型及另類投資型等項,因受全球經濟波動加遽及新台幣兌美元升值影響,致109年度實際收益率未達預定目標值,允宜審慎評估各區域市場走勢,提升風險意識,強化各投資組合之獲利及防禦功能,以達成基金運用各項目之收益目標值。
表1 退撫基金108年度及109年度基金運用概況表 單位:%
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運用項目
實際運用比率
實際
收益率
預定
收益率
實際運用比率
實際
收益率
預定
收益率
自行經營
國內
1.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ETF
14.14
21.80
6.05
15.57
24.71
6.04
2.受益憑證及共同信託基金-資本利得型
0.56
42.31
6.05
1.38
32.36
6.04
3.台幣銀行存款
9.08
0.55
0.48
7.12
0.52
0.48
4.短期票券及庫券
8.61
0.47
0.37
3.18
0.39
0.44
5.債券
7.68
1.72
0.98
7.84
1.68
0.85
6.與公務人員福利有關設施之投資及貸款
0.00
-
0.98
0.00
-
0.98
7.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辦理經濟建設之貸款
0.00
-
0.98
0.00
-
0.98
國外
8.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ETF
0.18
21.68
6.02
0.00
6.04
6.01
9.受益憑證及共同信託基金
1.42
12.48
6.02
2.49
7.68
4.94
10.外幣銀行存款
3.62
2.05
0.83
2.43
0.96
0.92
11.債券
12.03
3.83
2.74
11.45
3.34
2.69
委託經營
12.國 內 委 託 經 營
9.42
29.65
5.29
15.29
30.14
5.29
13.國 外 委 託 經 營
33.26
15.32
4.89
33.25
2.23
4.90
合 計
100.0
10.62
4.05
100.0
8.46
4.01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分機:1929 吳昀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