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研所110年度「計畫管理與設施維運」計畫下辦理「輻射管制區設施與環境安全強化改善」(下簡稱管制區安全強化改善)第二期計畫最後1年之法定預算6,000萬元,係賡續執行該所核設施之除役計畫,惟實際執行進度不如預期,說明如下:
(一)管制區安全強化改善計畫係為執行TRR除役而辦理,第二期計畫原訂期程為106至109年
核研所因執行國家原子能發展任務,於輻射管制區內建置多項研究用反應器、核子燃料循環實驗設施、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設施、游離輻射設備/設施等,迄今部分核設施已永久停止運轉並陸續進行除役,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1項規定,於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除役許可後應於25年內完成除役。臺灣研究用反應器(Taiwan Research Reactor,下簡稱TRR)為一以天然鈾為燃料之研究用反應器,TRR之除役計畫業於93年經原能會核定(除役期限至118年3月),除役主要工作項目包含附屬設施拆除、TRR燃料池清理、TRR核子燃料乾貯場(Dry Storage Pit,下簡稱DSP)清除、TRR爐體廢棄物拆解、附屬貯存與處理設施除役等。該計畫第一期(102至105年度)工作重點係辦理核設施結構強化;第二期(106至109年度)為完成燃料池清理及DSP清除工程。
(二)管制區安全強化改善(第二期)計畫因清除工法變更及現地狀況與圖說不符而需展期,迄110年底預算執行率為87.24%
管制區安全強化改善第一期(102至105年度)預算數1億2,000萬元、決算數1億1,993萬3千元(預算執行率99.94%);第二期原訂期程為106至109年度,經費與第一期同為1億2,000萬元,嗣因TRR之DSP清除工法變更且有擴增執行清除與清除後地下貯存結構工程需求之必要性,爰申請計畫變更、增加經費及展期至110年度並經行政院於108年1月核定,修正後計畫期程為106至110年度、總經費則增至2億1,000萬元。惟第二期計畫自108年度起DSP貯存孔區清除工程因受地質、COVID-19疫情、開挖實況與DSP設計圖不符及施工廠商內部執行管理問題等因素影響,致工程進度落後,原規劃於110年度完成之DSP貯存孔區清除工程將再次延至111年度,嗣於110年9月間再因執行至下混凝土層破碎及貯存孔移除時,發現實際情形與DSP建置設計圖有重大差異,經專業技師評估需辦理第3次變更設計,爰工期再度延至113年。該第二期計畫迄110年度累計編列預算2億1,000萬元、實支數1億7,958萬6千元、應付未付數358萬8千元、保留數2,679萬9千元(詳表1),不含保留數之預算執行率87.24%。
表1 管制區安全強化改善(第二期)各年度預算之執行情況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決算數(執行數)
年度預算數
流用數
以前年度保留數
合計
實支數
應付未付數
保留數
賸餘數
合計
106
30,000
0
0
30,000
30,000
0
0
0
30,000
107
30,000
0
0
30,000
30,000
0
0
0
30,000
108
30,000
0
0
30,000
28,742
0
1,257
1
30,000
109
60,000
0
1,257
61,257
44,879
0
16,363
15
61,257
110
60,000
0
16,363
76,363
45,965
3,588
26,799
11
76,363
合 計
210,000
0
-
210,000
179,586
3,588
26,799
27
210,000
說 明:表列106至110年度預算數均為法定預算,決算數均為審定決算數。
資料來源:核研所。
綜上,核研所配合國家政策於輻射管制區內建置之各項研究用核設施,隨設備生命週期迄今部分已永久停止運轉並陸續進行除役,TRR之除役計畫原能會業於93年核定,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之規定需於118年3月完成除役,惟第二期計畫迄110年度因清除工法變更及現地狀況與圖說不符而需展期,該所允宜嚴加控管執行進度,俾利如期如質達成於118年完成TRR除役之計畫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