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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國軍官兵因違法犯紀而遭勒令退伍之人數逐漸增加,監察院及審計部亦屢就軍紀案件提出改善建議,國防部宜嚴肅面對並妥謀對策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防部主管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年國軍官兵因違法犯紀而遭勒令退伍之人數逐漸增加,監察院及審計部亦屢就軍紀案件提出改善建議,國防部宜嚴肅面對並妥謀對策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國防部為嚴肅軍隊紀律,建立現代化優質國軍,於97年7月策頒有「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以為部隊及各單位執行準據。惟近來國軍官兵因違法犯紀而遭勒令退伍之人數及占比有逐漸增加之狀況,且監察院及審計部亦屢就官兵素質及紀律問題提出改善建議,國防部允應嚴肅看待軍紀問題並妥謀改善對策。經查:

(一)國軍因涉違法犯紀案受勒令退伍人數之多寡,可概窺其崇法守紀之程度

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因「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1次受記大過2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者」,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15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伍」之條件之一;而志願士兵如有「年度考績丙上以下、因個人因素1次受記大過2次以上,或1年內累計記大過3次」之情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之1第1項亦有相同令其辦理退伍之規定。軍人受軍法之約制,如有涉違法犯紀案經查證屬實且情節重大者,國防部自可依上揭規定令其退伍。故從該等官兵因涉違法犯紀案受勒令退伍人數之多寡,亦可概窺國軍崇法守紀之程度。

(二)110年度國軍官兵因涉違法犯紀而遭勒令退伍之人數及占比仍居高不下

依表1之統計數據可悉,近年度國軍官兵因涉違法犯紀而遭勒令退伍之人數及比率有逐漸增加趨勢。107年度遭勒令退伍之志願役官兵人數分320人(占當年度整體志願役人力比率為0.2059%),然109年度遭勒令退伍人數增至584人(占比0.3560%),較107年度之320人增加264人,且無論軍官、士官或士兵之勒令退伍人數均顯著提高;110年度遭勒令退伍人數為569人(占比0.3451%),其中軍官及士兵人數均較109年度略降,惟士官遭勒令退伍人數則達近年新高。

表1 107年度至110年度國軍志願役官士兵因違法犯紀而被勒令退伍之人數 單位:人;%

類別

年度

被勒令退伍之人數

全體志願役官士兵人數

志願役官士兵遭勒令退伍比率

校官、尉官

士官

士兵

合計

107

26

89

205

320

155,412

0.2059

108

39

183

258

480

162,039

0.2962

109

57

224

303

584

164,063

0.3560

110

38

261

270

569

164,884

0.3451

說 明:全體志願役官士兵人數為各年底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國防部。

(三)近年監察院及審計部均曾多次就國軍官兵素質及紀律問題提出改善建議,國防部宜嚴肅面對並妥謀對策

揆監察院106年12月提出之調查報告指陳:「政府推動募兵後,國軍部隊總體戰力似未隨志願役人力遞增而提升,三軍亦乏人員戰力大幅增加之具體事實,國防部允應避免因急於填補官士兵缺額而衝量不重質,即達成志願役人力目標固然重要,精進人員素質尤為關鍵,始符合募兵之政策目標」、「本院第5屆監委上任(103年8月)至今針對軍紀案件提出之國防類調查報告計有49案,其中屬於軍紀案件之占比高達6成以上;而所通過之國防類糾正案則有高達9成以上係屬於軍紀案件,凸顯當前國軍紀律仍面臨嚴峻挑戰。」111年9月22日調查報告再指陳:「軍方陸續發生高階軍官涉貪舞弊案…針對高階軍官法紀教育及督考,國防部及所屬單位均未落實,主管監督機制失靈,核有疏失。」另審計部於104年度、105年度及107年度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亦多次就國軍官兵違法犯紀之相關情事,要求國防部應妥謀改善。

綜上,軍紀狀況之良窳,攸關部隊戰力之發揮。近年國防部為期在有限時間內募得所需志願役人力,持續放寬各類志願役人力招募條件,致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之隱憂已逐漸浮現,監察院及審計部亦已多次就官兵素質及紀律問題提出改善建議,國防部允應嚴肅面對此問題並妥謀改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