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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近3(108-110)年度採購案件經監辦單位發現作業瑕疵事件比率逐年提高,允宜持續加強採購同仁教育訓練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安全局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3(108-110)年度採購案件經監辦單位發現作業瑕疵事件比率逐年提高,允宜持續加強採購同仁教育訓練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國家安全局110年度於「情報行政」業務計畫項下「情報教育訓練」分支計畫之「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科目中,就辦理採購及工程專業教育訓練編列35萬2千元,決算數21萬1千元,執行率59.94%。國安局每年均將「提升工程採購案件監辦效能」列為年度關鍵績效衡量指標,雖近3(108-110)年經監辦單位發現作業瑕疵事件比率(以下簡稱瑕疵比率)均低於目標值,惟瑕疵比率值卻有逐年升高現象,頗值該局重視。經查:

(一)國安局每年均將提升工程採購案件監辦效能列為績效衡量指標

政府採購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4條第1項另規定:「監辦人員會同監辦採購,應實地監視或書面審核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是否符合本法規定之程序。…。」爰國安局每年均將「提升工程採購案件監辦效能」列為績效衡量指標,衡量標準為「年度採購作業瑕疵事件/年度辦理採購件數*100%」,年度目標值為低於10%。

(二)近3年採購作業瑕疵比率雖均達年度目標,然比率值卻有逐年升高現象

依國家安全局110年度至112年度預算書表所列「前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表資料,該局108年度至110年度工程採購案件經內部審監單位發現契約內容、訪價機制及廠商履約欠完善等作業瑕疵件數分為14件、17件及14件,占各年度採購件數比率分為0.94%、0.97%及1.13%,各年度瑕疵比率雖均低於年度目標,然該比率有逐年提高現象,頗值該局重視。

表1 108年度至110年度國安局採購監辦單位發現採購作業瑕疵件數統計表 單位:件數;%

年度

採購作業瑕疵件數

年度辦理採購件數

瑕疵比率

108

14

1,488

0.94

109

17

1,748

0.97

110

14

1,237

1.13

資料來源:國家安全局110年度至112年度預算書表,本中心彙整。

綜上,國安局每年均將提升工程採購案件監辦效能列為績效衡量指標,108年度至110年度瑕疵比率雖均低於年度目標,惟瑕疵比率值有逐年提高現象,該局允宜持續加強採購同仁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