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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近年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合格比率雖已有所提升,惟仍有連續2年不合格遭解除特種勤務工作者,允宜持續加強人員訓練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安全局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近年特勤人員體技能鑑測合格比率雖已有所提升,惟仍有連續2年不合格遭解除特種勤務工作者,允宜持續加強人員訓練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特勤中心)掌理總統、副總統與其家屬及卸任總統、副總統與特定人士之安全維護。特種勤務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對於規劃進用特勤人員應通過安全查核並完成特勤中心特勤專業訓練及認證,始得執行特種勤務及支領特勤職務加給,進用後應另為定期安全查核。各機關對納入特勤編組之人員亦應通過查核及必要之訓練。」該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第4項並規定:「特勤中心每年實施鑑測,如2年內未派任特勤工作或連續2年未參加年度訓練、鑑測及格者,除因病、傷無法參加者外,應完成職務訓練及鑑測合格,始得從事特種勤務。」可悉經鑑測及格為特勤人員從事特種勤務應具備之基本條件之一。

國安局每年將「加強特勤維安訓練,提升人員本職學能」列為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揆106年度至110年度特勤中心軍職人員及各特勤編組人員體技能鑑測結果,各年度實測合格率介於96.19%至99.35%(詳表1),110年度合格率雖較109年度略有提升,然查該5(106至110)年間仍共有6名特勤人員因連續2年鑑測不合格而遭解除特種勤務工作,不啻為政府投入眾多資源培訓具特殊專長人員之重大損失。

綜上,為利執行特種勤務,國家安全局允應加強特勤中心軍職人員及各特勤編組人員體能訓練與技能嫻熟之維持,提升鑑測合格比率,並降低安維任務人力調配之影響。

表1 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軍職人員及各特勤編組人員106年度至110年度體技能鑑測結果 單位:人;%

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實際鑑測人數

611

664

632

656

663

全數合格人數

607

652

612

631

654

不合格人數

4

12

20

25

9

合格率

99.35

98.19

96.84

96.19

98.64

資料來源:國家安全局。

(分機:1924 曾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