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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及所屬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二、110年度勞動部發展署辦理4項耐震補強工程,決算保留數超逾預算數5成,允宜檢討加強相關工程進度及品質控管,俾利相關場所安全無虞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及所屬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110年度勞動部發展署辦理4項耐震補強工程,決算保留數超逾預算數5成,允宜檢討加強相關工程進度及品質控管,俾利相關場所安全無虞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以下簡稱發展署)110年度「中彰投分署管理」預算數1,977萬6千元,「高屏澎東分署管理」預算數4,948萬3千元,係辦理學員宿舍等4項耐震補強工程等,惟均未於年底完成驗收,保留數共計3,632萬7千元(詳表1),超逾預算數5成。茲分述如下:

(一)中彰投分署辦理學員宿舍和平樓1項耐震補強工程案

1.學員宿舍和平樓於107年8月經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評定為「現況耐震能力未符現行耐震規範規定之需求須進行補強」,並受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列管,應於111年3月前完成補強作業。

2.本案歷經5次流標,於110年5月6日始決標,惟該棟建築物於109年1月31日經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徵用作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場所,自110年9月1日起緩收檢疫民眾,工程配合延至110年9月6日開工,工期預估150日曆天,由於施工過程中,因辦理2次設計變更及部分工項(屋頂防水)受天氣影響而展延工期,實際竣工日期為111年4月14日;110年度預算數1,977萬6千元,保留數1,522萬7千元(詳表1)。

(二)高屏澎東分署110年度辦理行政大樓等3項耐震補強工程:

依據「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106-114年)」辦理行政大樓等3項耐震補強工程,分別為:

1.行政大樓案:本案經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耐震能力不足,委託結構技師設計,採增柱、增樑及剪力牆等方式辦理補強,並作室內損壞修繕;本案於110年7月3日開工,原訂110年11月19日竣工;因該建物位於地勢低窪處,汛期積水,增加施作難度,又因面臨COVID-19疫情全國三級警戒、汛期豪大雨等狀況,共計依契約約定同意展延27.5日曆天,實際完工日為110年12月17日。

2.活動中心案:活動中心及舊廚房棟經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耐震能力不足,經委託結構技師設計,採擴柱、剪力牆、翼牆及高窗封牆等方式辦理補強;並作室內損壞修繕。110年7月10日開工,原訂111年1月5日竣工;期間依契約約定同意展延68日曆天,因該建物背立面與鄰房僅120公分寬,施工困難度高,且補強期間須維持室內辦公與教學、檢定使用不間斷,廠商難以全面展開,又期間遭逢COVID-19疫情全國三級警戒、汛期豪大雨、3次變更設計追加減工項等狀況,實際完工日為111年3月14日。

3.學員宿舍案:本案於110年7月27日開工,契約工期140日曆天,原訂110年12月13日竣工,期間面臨COVID-19疫情全國三級警戒、汛期豪大雨等狀況,共計依契約規定展延16日曆天,廠商逾期14日,實際完工日為111年1月12日。

4.前揭3案保留數共計2,110萬元,約占預算數42.64%,111年度均已實現。

表1 110年度發展署辦理耐震補強工程案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序號

辦理機關

計畫名稱

預算數(A)

實現數

保留數(B)

(B/A)

1

中彰投分署

學員宿舍

19,776

4,548

15,227

77.00

2

高屏澎東分署

行政大樓

9,870

7,237

2,199

22.28

3

活動中心

32,172

14,126

16,503

51.30

4

學員宿舍

7,441

4,751

2,398

32.23

合計

69,259

30,662

36,327

52.45

資料來源:發展署提供。

綜上,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及高屏澎東分署110年度辦理4件耐震補強工程,部分工程因規劃及發包作業時程未如預期,或天災影響施作期程,或未及完成驗收作業,相關款項未能如期支付,保留數共計3,632萬7千元,超逾預算數5成;由於我國地震頻繁,為確保建築物安全,允宜加強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進度及品質控管,俾利相關場所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