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迄至110年底保留款達9,583萬餘元,允宜加強相關單位合作溝通並落實工程進度控管,確保如期如質完工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迄至110年底保留款達9,583萬餘元,允宜加強相關單位合作溝通並落實工程進度控管,確保如期如質完工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客委會為結合既有珍貴鐵道車輛及臺鐵舊建築,以遊憩導向建置火車頭園區,自109年起辦理「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109-113年)」,總經費9億9,038萬2千元,工程項目包括火車頭園區新建工程、臺鐵苗栗號誌分駐所辦公室及倉庫遷建工程等。
該計畫109年度應付保留數900萬元加計110年度預算數8,683萬9千元,可支用預算數合計9,583萬9千元,執行結果全數保留分述如下:
1.「火車頭園區新建工程」:該案109及110年度分別保留經費900萬元及6,204萬2千元,合計7,104萬2千元,依行政院建置火車頭園區專案小組會議結論,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火車頭統包工程,109及110年度因廠商詳細價目表尚未獲內政部營建署審定,已完成工作無法辦理估驗,爰辦理預算保留。
2.「臺鐵苗栗號誌分駐所辦公室及倉庫遷建工程」:該案 110年度保留經費2,479萬7千元,係因交通部臺鐵局未能提供經費支用情形予該會辦理預付款轉正,以及未能取得「苗栗號誌分駐所辦公室與倉庫新建工程」建照,園區內轉車盤與軌道鋪設工程多次流標等因素所致。
綜上,客委會辦理「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迄至110年底部分工程無法辦理估驗及多次流標等因素,致保留款達9,583萬餘元。鑑於該計畫於109年起陸續進行各項工程招標、建置及驗收等作業,因涉及相關單位(內政部營建署、臺鐵局)配合作業頗多,該會允宜加強相關單位合作溝通並落實工程進度控管,以確保如期如質完工。
(分機:8664 高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