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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二、委託國合會辦理援外計畫所設置之循環基金,有管理處置作業未臻週延之情事,允待督促改進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外交部主管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委託國合會辦理援外計畫所設置之循環基金,有管理處置作業未臻週延之情事,允待督促改進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陳燕玲

外交部110年度於「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編列131億7,102萬2千元,決算數104億9,379萬3千元(包括應付保留數41億4,134萬1千元),執行率79.67%,計畫內容包含預計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辦理各項國際技術合作計畫,其中部分計畫之執行有未符時效,恐影響技術合作雙方權益之情事。經查:

(一)委託國合會辦理瓜地馬拉北碇木瓜銷美計畫雖於103年度執行完成,然計畫因故發生訴訟案,並遲至110年11月結案

我政府自94年度起與瓜地馬拉農牧部合作執行「瓜地馬拉外銷蔬果計畫」,協助農民生產蔬果外銷。復為擴大計畫效益及產業群聚效益,並藉由北碇省地中海果實蠅非疫區之優勢,節省外銷成本,爰於100年度繼續與瓜國農牧部共同合作執行瓜地馬拉北碇木瓜銷美計畫,計畫期程至103年12月31日共為期4年,計畫主要內容係辦理示範農場木瓜種植及組織木瓜產銷班等,以協助北碇地區木瓜生產與銷售。

該計畫原經行政院於103年8月13日核定同意於同年底到期結案,並將部分固定資產設備轉贈瓜國政府。然因該計畫執行過程中,經輔導之產銷班於101年3月至8月期間發生 6起木瓜出口遭退貨事件,該產銷班爰於102年10月主張技術團協助木瓜包裝過程有疏失致木瓜腐壞,而向我技術團提出告訴, 並要求賠償204萬6,400美元。該案歷經8年餘,始於110年8月26日完成與提告方簽署合解書並由我技術團支付和解金76萬1千元瓜幣(約合10萬美元),並於110年11月19日完成訴訟案法院撤案程序。

(二)該計畫所設置之循環基金於前揭訴訟案結案後,仍未及時辦理後續移轉或處置,恐影響雙邊權益

為利援外計畫之執行,國合會特訂定執行援外計畫設置循環基金專戶保管運用要點,據以管理推動援外計畫所成立之循環基金,於計畫結束後,依該要點規定辦理專戶之移轉或處置。據該要點第7條規定:「業務結束或計畫移轉予駐在國時,技術團應將專戶資金扣除應付款項後,造冊報請駐外機構簽註意見,並於報請本基金會審查及貴部核定後,將結餘款依雙邊文書移交駐在國運用。」據國合會表示,上開計畫於103年度到期結案時,因考量產銷班與技術團之訴訟案尚在進行中,且計畫之循環基金係訴訟案之主要標的,爰報經外交部於103年12月17日同意暫緩移交循環基金,以支應後續可能衍生之訴訟費用,外交部並提示該基金最終應依規定移交予瓜國政府運用。上開訴訟案於110年11月19日完成法院撤案程序後,截至110年12月31日,該循環基金專戶結餘數計瓜幣1,136萬5千元(約為147萬7千美元),截至111年8月底止,尚未完成後續處置事宜。

綜上,外交部為協助友邦國家經濟發展,委託國合會辦理多項援外技術合作計畫,並設置循環基金專戶,以利計畫之遂行,然國合會對瓜地馬拉北碇木瓜銷美計畫所設基金專戶之管理容有未盡妥適之處,外交部允督促該會儘速妥處該計畫循環基金專戶剩餘款項後續移轉或處置事項,俾確保雙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