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110年度決算書「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中「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預算數8,400萬元,執行數5,351萬元,執行率63.70%。經查:
(一)110年度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未達7成
依國發會決算書說明,該方案主要係因「亞洲.矽谷2.0-數位創新整合平臺計畫(第1期)」委託辦理案第3、4期款保留數2,622萬5千元、「亞洲.矽谷-物聯網數位教育平台計畫(第2期)」委託辦理案第3、4期款保留數426萬5千元,合計保留數3,049萬元(詳表1),因契約期程至111年度而跨年度執行,其保留比率分別為37.46%、50%,後續國發會將依契約加強控管相關計畫之執行進度及經費結報事宜。是以,該會辦理「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計畫之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未達7成,主要係委辦計畫保留比率偏高,預算執行情形仍待改善。
表1 「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110年度辦理保留之委託辦理計畫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委託辦理計畫
合約金額
保留數
訂約日期
預定
完成時間
亞洲‧矽谷2.0-數位創新整合平臺計畫第1期(委託辦理)
70,005
26,225
110.6.4
111.6.3
亞洲‧矽谷-物聯網數位教育平台計畫第2期(委託辦理)
8,530
4,265
110.9.24
111.9.23
合計
78,535
3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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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亞洲.矽谷2.0-數位創新整合平臺計畫(第1期)」委託辦理案合約金額1億2,746萬3千元(不含桃園市政府代辦費204萬7千元),其中110年度「促進產業發展」預算支應1億551萬元,包括「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分支計畫支應7,000萬5千元、「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分支計畫支應3,550萬5千元。因契約期程係跨年度執行,另由111年度「促進產業發展」預算支應2,195萬3千元。
2.「亞洲‧矽谷2.0-數位創新整合平臺計畫(第1期)」委託辦理案110年度保留數,包括「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分支計畫保留2,622萬5千元及「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分支計畫保留1,453萬元。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二)部分委辦計畫於110年9月始完成簽約手續,致保留比率偏高
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109年12月16日修正)第3點規定:「各機關應依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並適時以成果或產出達成情形,辦理計畫及預算執行績效評核作業,以作為考核施政成效,及核列以後年度預算之參據。」及第15點規定:「為加強預算之執行,避免發生進度嚴重落後及經費鉅額保留,所列計畫於編定預算案後,應依下列原則先進行相關籌劃作業之安排:…(二)委託其他機關、人民團體、學術團體、教育文化事業機構等委辦事項,…;除特殊情形陳由機關首長核准外,應於年度開始6個月內完成簽約手續。」依前開規定,委辦計畫除特殊情況理應於年度開始6個月內完成簽約手續,惟110年度「亞洲‧矽谷-物聯網數位教育平台計畫(第2期)」委託辦理案係110年9月簽約,致保留比率偏高,其執行過程容有改善空間,允宜及早規劃並加強控管,避免影響預算執行進度。
綜上,國發會110年度「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63.70%,保留比率逾3成,預算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為有效配置政府預算資源,允宜檢討委託辦理計畫之規劃作業並加強控管,俾利計畫順利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