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務部主管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及年底未結案件數均為近年新高,允宜研謀改善,並持續提升辦案正確性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法務部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110年度各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地檢署)「檢察業務」科目預算數合計11億2,430萬1千元,決算數合計10億2,481萬3千元,執行率91.15%,係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業務所需經費。各地檢署110年度偵查終結案件所需時程較往年大幅增加,且年底未結案件數首度超逾10萬件。說明如下:

(一)110年度因疫情影響開庭進度,各地檢署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大幅增至64日,該年年底未結案件數亦累積逾10萬件

揆106年度至110年度各地檢署檢察官偵查案件之辦理情形(詳表1),受理件數及終結件數均於110年度達到最高,其中受理件數部分,106年度為54萬1,118件,至110年度增至61萬2,679件,5年間共增加7萬1,561件(增幅13.22%);另終結件數部分,106年度為47萬9,087件,至110年度上升50萬5,716件,5年間共增加2萬6,629件(增幅5.56%)。因受理案件量增幅大於終結案件量增幅,仍有案件未及全數處理,致各年底未結件數亦有攀升之勢,106年底未結件數為6萬2,031件,至110年底已超逾10萬件,計有10萬6,963件待持續進行偵查,其中新北地檢署、桃園地檢署及臺中地檢署分別為未結件數前三高;至於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106年度至109年度均維持在52.1日至55日間,迄110年度則大幅增至64日,較109年度增加10.5日,為近年最高。洽據法務部表示,因受疫情影響,110年度檢察機關及偵查案件相關人員均需配合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致影響案件開庭期程。惟110年6月25日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公布施行後,法務部業已訂定「檢察機關因應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偵查及公訴開庭參考原則」,檢察官如善用遠距視訊開庭機制,應可降低疫情對於偵查案件進度之影響。

表1 106年度至110年度各地檢署偵查案件辦理情形概況表

單位:件;%;日

項目/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受理件數

541,118

548,896

537,892

563,507

612,679

終結件數

479,087

482,034

474,108

484,565

505,716

終結比率

88.5

87.8

88.1

86.0

82.5

年底未結件數

62,031

66,862

63,784

78,942

106,963

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

52.7

52.1

55.0

53.5

64.0

實際辦理偵查案件檢察官人數

567

583

583

605

621

平均每月每位檢察官新收偵查案件數

71

70

67

69

72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年報、法務部。

(二)110年度各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比率較109年度下降,起訴案件中以犯公共危險罪者為最大宗

110年度各地檢署偵查案件終結人數為62萬8,135人(詳表2),其中起訴(含依通常程序提起公訴及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者計20萬3,523人,起訴比率32.4%,與106年度起訴比率40.98%相較,降低8.58個百分點。進一步分析110年度起訴案件之主要罪名,以公共危險罪之3萬7,827人為最大宗,其次為詐欺罪之2萬9,313人,傷害罪2萬8,771人則為第三位。另110年度偵查案件終結不起訴處分案件達27萬5,654人,為近年最高,其中依職權不起訴處分人數變化不大,主要係罪嫌不足等不起訴處分人數大幅增加所致。

表2 106年度至110年度各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及不起訴處分人數

單位:人

年度

偵查終結

有犯罪嫌疑

罪嫌不足等不起訴

其他

起訴

緩起訴

依職權不起訴

106

584,350

239,482

46,818

7,410

199,626

91,014

107

594,320

238,569

45,970

10,122

205,150

94,509

108

591,304

232,563

42,788

9,563

216,224

90,166

109

619,134

227,507

40,078

9,158

238,444

103,947

110

628,135

203,523

34,235

8,906

266,748

114,723

說 明:起訴包含通常程序提起公訴及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其他包含通緝、移送調解、移轉管轄及移送法院併案審理等。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年報。

綜上,近年法務部陸續推動第一類地檢署成立立案審查中心等任務編組、再議制度改革及書類簡化等措施,雖檢察官人力亦有成長,惟各地檢署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仍逐漸增加,迄110年度已增為64日,且未結案件數持續攀高,該年年底已超逾10萬件。嗣於疫情影響逐漸趨緩之際,允宜依「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切實督導考核,積極提升辦案效率,減少未結案件;此外,偵辦案件類型日益多元複雜,亦宜一併注意辦案品質,提升辦案正確性,並賡續研議國民檢查審查會制度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