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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近年易服社會勞動之新收件數及終結件數逐年降低,允宜檢討執行成效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法務部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法務部主管110年度為辦理易服社會勞動計畫編列相關經費共1億2,316萬1千元,其中法務部「法務行政-辦理司法保護業務」計畫科目項下編列辦理查訪交通費、教育訓練、保險費等其他相關業務費用918萬3千元,另各地檢署於「檢察業務-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計畫科目項下編列僱用觀護佐理員228人之臨時人員酬金1億1,397萬8千元,決算數合計1億2,195萬5千元,執行率99.02%。近年易服社會勞動履行完成全部時數件數概呈減少趨勢,110年度復受疫情影響,降幅益趨明顯,另未履行完成全部時數之件數占全部終結件數之比率略增,執行成效未盡理想。說明如下:

(一)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使短期自由刑者以提供社會勞動代替執行刑,其中以徒刑易服社會勞動者為最大宗

我國自98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將原應入監執行短期自由刑之受刑人轉向社會勞動,藉由提供無償之勞動服務,替代短期自由刑或罰金刑執行,使該類受刑人能兼顧家庭、學業與工作,不致與社會脫節,成為有貢獻之生產者,避免因入監執行短期自由刑被貼上標籤、沾染惡習等流弊,有利其復歸社會。此外,亦有助於舒緩監所之超額收容,使監所之矯正資源得以更有效運用。欲易服社會勞動者需提出聲請,經檢察官核准後再由觀護人考量社會勞動人(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並獲准許者)之工作職業、專長才能、學經歷、體能狀況、交通遠近、個人意願等因素,指派至適當社會勞動之執行機關(構)服務。依交付原因分析,110年度以徒刑易服社會勞動計6,298件為最大宗,占新收件數8,582件之73.39%,其次依序為拘役易服社會勞動之1,239件(占比14.19%)及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1,201件(占比14.44%);如以罪名分析,以公共危險罪之4,120件為最多,占新收件數之48.01%。此外,110年觀護人為執行此項業務,聯繫勞務機構計2萬8,188人次,查訪勞務機構計26萬593人次。

(二)110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易服社會勞動案件之新收及終結件數均明顯下降;另履行未完成之比率則較109年度增加

揆106年度至110年度易服社會勞動案件收結情形(詳表1),新收案件及終結案件均呈逐年下降趨勢。110年度易服社會勞動新收案件僅為8,582件,較106年度之1萬3,366件減少4,784件,減幅35.79%;受易服社會勞動新收件數減少影響,終結案件亦隨之下降,110年度僅8,393件,較106年度之1萬3,359件減少4,966件,減幅37.12%。據法務部表示,關於近年新收案件漸減原因,主要係部分被告因「另案在監接續執行」(含換發指揮書)或「通緝到案押候執行」而未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另有少數因經濟困難而選擇入監,或因身心疾病、健康狀態不佳致難以勝任勞動或服務者,亦未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此外,110年度因受疫情影響,各地檢署配合之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有部分暫停施作或關閉,導致該年度新收及終結件數減少情況更甚往年。另110年度履行未完成之件數占全部終結件數之比率為19.61%,亦較109年度之18.76%略增,惟該等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及期滿未履行完畢者,恐造成行政資源浪費。

表1 106年度至110年度易服社會勞動案件新收及終結情形一覽表

單位:件

年度

新收件數

終結件數

履行完成

履行未完成

完成全部時數

聲請完納罰金

106

13,366

13,359

5,903

5,903

-

6,849

107

12,934

13,053

5,788

5,788

-

6,668

108

11,605

12,276

5,375

5,375

-

6,397

109

10,696

11,346

8,718

4,869

3,849

2,129

110

8,582

8,393

6,313

3,425

2,888

1,646

說 明:1.終結件數除履行完成及未完成外,尚含死亡、移轉接續執行及其他等。

2.109年度起,履行未完成項下「聲請完納罰金」移至履行完成項下。

資料來源:法務部。

綜上,易服社會勞動制度讓輕罪者藉由提供無償之社會服務得以維持既有工作與生活,同時減少因服刑所衍生之其他社會問題,亦可節省監獄相關收容費用,惟各地檢署僱用觀護佐理員協助觀護人執行易服社會勞動相關事務,亦須負擔相關人事成本。110年度易服社會勞動者未履行完成全部時數之占比為19.61%,與109年度相較略有提升,為避免徒耗行政資源,允宜積極研謀改善,復考量近年易服社會勞動案件之新收及終結件數均逐年遞減,對於觀護佐理員之配置人數宜妥為審酌,俾使人力資源有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