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以下簡稱矯正基金)「業務收入」科目預算數10億6,463萬1千元,決算數11億2,611萬8千元(達成率105.78%),包含勞務收入6億1,370萬5千元、銷貨收入5億424萬6千元及其他業務收入816萬6千元等。110年度因承攬政府振興五倍券分裝作業,整體勞務收入尚能較109年度增加,惟因受疫情影響,矯正機關收容人數下降且自營商品推展成效有限,導致銷貨收入呈現衰退。說明如下:
(一)矯正基金之營運計畫包含勞務加工與自營銷貨兩部分
監獄行刑法第34條規定:「監獄作業方式,以自營、委託加工、承攬、指定監外作業或其他作業為之。前項作業之開辦計畫及相關契約,應報經監督機關核准。」矯正基金之營運計畫主要分為勞務加工作業與自營銷貨作業兩類,其中勞務加工作業主要係承攬公、私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勞務或成品產製,及自主監外作業,分設電器、木工等16科作業;而自營銷貨作業係由各矯正機關自購機具設備與原料,從事生產、製造及行銷,由各矯正機關發展具有特色之自營作業產品,設有印刷、食品等12科作業。
(二)110年度因承攬政府振興五倍券分裝等作業,故整體勞務收入較109年度略增
110年度矯正基金關於勞務加工16個作業科別中,共有電子科、木工科、機工科、紙品科、外役科及什工科等6個科別之勞務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其中木工科及外役科之承攬量雖有減少,然因屬高單價之加工或承攬,故整體收入仍較預估增加,另紙品科於110年度承攬政府振興五倍券分裝及信封貼合作業,該科別之加工收入決算數2億6,936萬1千元,達成率為133.34%,對於提升矯正基金勞務收入頗具助益,整體勞務收入6億1,370萬5千元,較109年度之6億841萬5千元略增加529萬元,惟仍有10個作業科別之勞務收入未達預期,其中電器科、鐵工科、鞋工科、藝品科、縫紉科及其他科等6個科別,收入已連續2年呈現衰退。
(三)110年度因疫情因素導致矯正機關收容人數下降,且消費者購買意願較低,故整體銷貨收入略有衰退
110年度矯正基金之銷貨收入決算數5億424萬6千元,較109年度之5億2,378萬元減少1,953萬4千元,其中外部供銷占整體銷貨收入約3成,110年度因疫情持續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仍未回復,外部供銷金額較109年度減少317萬1千元;另內部供銷占整體銷貨收入約7成,疫情亦影響矯正機關收容人數,依據矯正署統計,110年度每月平均收容人數僅5萬4,550人,與109年度之5萬9,113人相較,減幅7.72%,爰致收容人生活所需之食物及物品,包含:食品、服裝及寢具等銷量減少,連帶使內部供銷金額下降,較109年度減少1,636萬3千元。
綜上,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監督機關及監獄對作業項目之選定,宜考量經濟發展及市場供需狀況,徵詢勞動、產業或相關之公私立機關(構)、團體之意見後為之,並尋求其協助或合作。」考量國內疫情影響程度已逐漸緩和,矯正基金允宜適度調整因應,對外積極尋找配合之廠商及強化推廣效益,對內提升產品多元性,俾提升基金整體運作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