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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107年度機關員額評鑑結論至110年底止仍有3項未解除列管,允宜持續加強中央機關之員額編制管理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107年度機關員額評鑑結論至110年底止仍有3項未解除列管,允宜持續加強中央機關之員額編制管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年度於「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編列預算2億1,915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1億7,587萬4千元,執行率80.25%,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各機關組織編制、員額審議與評鑑等業務。107年度機關員額評鑑結論至110年底止仍有3項未解除列管,允宜持續加強中央機關之員額編制管理,說明如下:

(一)依規定應每2年辦理1次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之全面員額評鑑

按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15 條規定,一級機關每2 年應評鑑所屬二級機關人力之工作狀況及員額總數之合理性,以確保機關整體策略、未來業務發展狀況及員額合理配置目的之達成,並作為預算員額調整之準據。人事總處係行政院所指定之員額管理專責機關,代表行政院辦理所屬各二級機關之全面員額評鑑工作;進行方式為先由機關進行自我業務盤點,復由該總處運用多元指標項目交叉分析盤點機關業務內涵及員額配置之妥適性,以作成相關評鑑建議。

(二)107年度機關員額評鑑結論至110年底止仍有3項未解除列管,允宜持續管考各機關之後續辦理情形

109年度原規劃辦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停辦機關員額評鑑,改為持續追蹤107年度機關員額評鑑結論辦理情形,總計列管項目 241 項,截至110年底止經該總處核復同意各部會執行情形解除列管者計238項,仍有3項未解除列管,分屬財政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等3個行政機關,列管事項詳表1。允宜加強管考該等機關儘速將應辦理事項作後續改進,以落實檢討業務辦理方式及組設、員額配置之妥適性,俾將人力集中於當前核心業務及支應重大施政需求。

表1 107年度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結論未解除列管事項表

機關名稱

列管事項

財政部

請減列輔助單位職聘僱2人及移列職聘僱4人至業務單位,並減列整併輔助單位共3科

輔導會

提出綜合規劃處及行政管理處採購業務分工與業務整併之檢討規劃,另賡續檢討減列行管處1科

公平會

請針對業務及組設仍有調整空間之資訊及經濟分析室,賡續規劃調整

資料來源:人事總處提供。

綜上,人事總處依據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規定,應每2年辦理1次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之全面員額評鑑,109年因受疫情影響未辦理,改為持續追蹤107年度機關員額評鑑結論辦理情形,惟截至110年底止仍有3項未解除列管,允宜持續管考各機關之後續辦理情形,俾達合理配置公務人力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