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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博物館法自104年7月公布施行迄今已多年,允宜儘速完成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俾為推動博物館發展之政策依據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主管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文化部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黃彥斌 黃鈞毅 方淑玄

文化部110年度「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科目預算數6億4,165萬3千元,決算數6億3,791萬元。該工作計畫內容含括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專業及智慧技術應用等輔導、人才培育、行銷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等。

博物館法之制定係為促進博物館事業發展,健全博物館功能,提高其專業性、公共性、多元性、教育功能與國際競爭力,以提升民眾人文歷史、自然科學、藝術文化等涵養,並表徵國家文化內涵。依104年7月1日制定公布並施行之博物館法第3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每4年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作為推動博物館發展之政策依據。」惟文化部迄未完成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詢據文化部表示略以,已彙整105至107年諮詢專家學者、評鑑館所回饋及108年博物館論壇獲致意見,前於110年7月完成博物館政策白皮書之草案,經111年1月28日函報行政院,刻依行政院核復意見增補政策白皮書草案相關內容。

綜上,博物館法自104年7月1日公布施行迄今已多年,文化部已徵詢各界意見研擬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草案,惟尚於增補內容階段。衡酌近年因受新冠疫情及數位發展趨勢影響,博物館之經營面臨前所未有之衝擊及挑戰,文化部允宜持續積極完成博物館政策白皮書,俾利據以推動相關政策,協助博物館健全發展並與時俱進。